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案被判刑定讞,今(18)日上午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後,被轉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是否收監,下午4點獄方對外說明結果為「拒收」。雄檢隨後決定,將吳淑珍責付給陳致中帶回「人文首璽」住處,限制住居、禁止出境。

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應執行刑期17年半,由台北地檢署囑託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吳淑珍上午8時向高雄地檢署報到,檢方安排轉乘高鐵,在10時8分抵培德醫監接受評估,獄方和評估醫療團隊在下午4時對外宣布「拒收」。

評估醫師之一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副院長楊美都表示,經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所組成的醫療團隊評估後,吳淑珍有低血壓、自主神經失調,以及心臟方面的疾病,還有小便無法自理、大便困難的問題。

楊美都說,吳淑珍生命危害的發生無法預期、照護困難、生活無法自理,醫療團隊做成以上的結論後,交由監獄決定是否收監。

台中監獄秘書林志雄表示,依評估醫師團隊結論,吳淑珍健康狀況符合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定,因此拒絕收監。

雄檢隨後宣布,將吳淑珍責付給陳致中,限制住居、禁止出境。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表示,檢察官會將定期或不定期前往訪視,地檢署也會定期或不定期,派人訪視、瞭解她的身體狀況,一旦適合執行的話,也會再考慮,立即傳喚吳淑珍到案執行。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聞訊後表示欣慰,黨發言人鄭文燦說,該評估從人道和健康的立場去做考量,而非政治性,「是正確的決定!」

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定,受刑人入監時,應行健康檢查;有心神喪失或現罹疾病,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懷胎5月以上或分娩未滿2月、罹急性傳染病、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等情形之一者,應拒絕收監,被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其他適當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