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趙榮耀今(17)日指出,國防部軍備局在辦理「海軍測校磁站裝備整修」採購案招標時,過程草率,居然讓沒有能力自行完成工程的廠商得標,違反政府採購法,今天遭到糾正。

據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趙榮耀說,該條文就是要避免廠商「借牌投標」,得標後又轉包的弊病。

結果國防部軍備局「海軍測校磁站裝備整修」勞務採購案的得標廠商南寧工程公司,根本沒能力自行完成,找國內外其他公司當協力合作廠商,明顯違反採購法的規定,卻仍獲軍備局審查合格,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都認為這項採購案「不適法」,要求國防部另做適法處分,導致工程繼續延宕。

另外,監察院今天也通過監委葛永光所提的糾正案。案由為國防大學對所屬人員兼課查核管理不實,未確實依法辦理聘雇人員考成作業及相關管理規定,沒有落實宿舍管理,因此糾正國防大學。

監委葛永光指出,國防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張棟樑與擔任該校一等教育業務員的配偶蕭美蘭,被檢舉不實溢領薪資、違反規定兼課、違法占用職務官舍等,監察院調查發現,相關人員已被記過處分,但國防大學管理確有疏失,所以仍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