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方法院審理連勝文槍擊案今(15)日首次開庭,凶嫌林正偉強調自己與陳明雄有工程糾紛,才想持槍壓制陳鴻源,藉此恐嚇並教訓陳明雄,沒想到要致陳鴻源於死地,沒想到卻誤擊連勝文。

今天包括告訴人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委任律師李貴敏、朱日銓、劉宗欣和被告林正偉委任律師陳振瑋等人都到場陳述,被害人黃運聖的家屬到場則不發一語。

林正偉在法官錢衍蓁的詢問下表示,上台時,以為舞台中間者是陳鴻源,當時手指已放在扳機處,因試圖壓制時,被害人掙脫動作導致手指誤觸扳機而擊發,他也沒有想要補開第2槍。

他強調,連勝文是遭誤擊,他也對遭流彈擊斃的無辜受害者黃運聖致歉。至於犯案槍彈,林正偉說,是於民國88年或89年間在彰化向「林明勇」借的,而林明勇已於91年遭槍擊死亡。

由於連勝文不能接受「誤擊」的說法,委任律師在法庭內向被告喊話,希望林正偉能「和盤托出」案情以及共犯,連勝文可基於告訴人立場,懇請法庭寬容作出適當判決。林正偉則回應,他的對象是陳鴻源,也願意再次接受測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