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宅配美食因為不需要出門、還能團購省下運費等優點,在近年來大行其道,甚至能夠創下1年200億元的龐大商機。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14)日卻指出,近年屢傳網購糾紛,因此他們在1月年間將「2010年十大宅配美食風雲店家」列為調查樣本展開調查,竟發現其中有7成店家的基本資料揭露不全。

消基會在今年1月間,針對「阿舍乾麵」、「東海蓮心冰雞腳凍」、「堤拉米蘇蛋糕店」、「田原香滴雞精」、「巴特里精緻烘焙(爆漿餐包)」、「BLACK AS CHOCOLATE」、「阿默蛋糕」、「奕順軒(奶凍捲)」、「角之館」及「18度C巧克力工房」,為了瞭解業者的交易資訊是否對消費者友善而展開調查。

根據消基會的調查指出,參考「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網路交易企業經營者應於網站上揭示企業經營者之名稱、負責人、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營業所所在地地址在業者網站上,但卻僅有「東海蓮心冰雞腳凍」、「black as chocolate」與「角之館」提供完整資訊,其餘7家業者都至少有1個項目未揭示。

消基會也表示,消費者透過線上購物時,往往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後才能收到貨,因此消基會認為業者應提供「貨到付款」服務,對於消費者才有保障。但調查後卻得知共有包括「阿舍乾麵」、「BLACK AS CHOCOLATE」與「18度C巧克力工房」都不提供貨到付款服務;另有3家業者雖然提供貨到付款服務,卻要加收手續費。

消基會調查指出,包括「巴特里精緻烘焙(爆漿餐包)」、「奕順軒(奶凍捲)」都有規定,若消費者選擇貨到付款服務,若未達到一定金額則都要加收20元至60元手續費;而「角之館」則規定,若消費者選擇貨到付款服務,都要加收30元手續費。

此外,「提拉米蘇蛋糕店」規定,若有發現物品損壞或數量不足時,只能於當天打電話告知,才能夠處理;「田原香滴雞精」則聲稱,生產的熟食產品都是客製化新品,不享有一般商品鑑賞期和退貨退款的服務。但消基會指出,像這種禁止退換貨的規定都已經抵觸了消保法,根本就是無效的。

消基會也呼籲,消費者若產生消費糾紛,可參考前述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為自己爭取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