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港澳居民網路申辦來臺許可「不發證」、「不收費」簡化措施實施以來,據統計,從9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港澳居民以網路申請來臺許可的件數高達208,342件,較去(98)年同期增加106,833件,成長比例達105.24%,使得99年全年香港澳門居民來臺之人數已逼近70萬人,較98年成長1成。因此,陸委會也呼籲港府能考量給予台灣民眾免簽證待遇,除了便利之外,更能強化台港雙邊經貿關係。

陸委會表示,自100年元月11日起,國人已可免簽證暢行歐洲35個適用申根簽證的國家和地區,全世界給予國人免簽證或落地簽待遇之國家或地區已近百個,而香港一向是國人的熱門旅遊地點,每年平均有高達250萬人次的臺灣民眾進入香港。

陸委會指出,為提供港澳人士來台之便利服務,促進台港澳間互動交流,政府已陸續放寬香港、澳門人士入境的規定,99年9月1日起更進一步實施新的簡化措施,港澳居民只需在家中自行列印許可同意書,併同香港或澳門護照查驗入境,就可隨意自由來台,不需再到駐港澳機構另外繳費、換領入台證;而且許可效期長達3個月,可入出境1次,每次停留期限為30日,非常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