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江國慶遭冤判死刑處決案,法務部今天表示,江案循再審程序較符合法律救濟程序,特赦方式將不符合冤獄賠償法得請求國家賠償的相關規定。

法務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江國慶疑遭冤判死刑處決案,外界有人建議特赦平反冤獄,另依冤獄賠償法請求賠償,對此法務部強調,縱使特赦江國慶,但由於特赦不是冤獄賠償法中規定的「依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判決無罪、不受理確定」,所以特赦方式難符合冤獄賠償法得請求國家賠償的規定。

法務部建議,江國慶案宜循再審程序較符合法律救濟程序規定。另外,國防部表示,最快6個月訴訟救濟程序可完成。

1996年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檢警日前逮捕許姓嫌疑人,當年被指犯案的士兵江國慶卻已於 1997年遭槍決,疑遭錯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