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李述德今(25)日表示,停徵26年的「空地稅」下星期正式恢復課徵,各地方政府農曆年前即可課徵高於地價稅2到5倍的空地稅,防炒地皮。至於停車場是否納入開徵空地稅的範圍,李述德說,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評估。

李述德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6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按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至5倍空地稅或照價收買;而土地稅法第21條也有類似規定。

行政院在上週核示廢止函釋,同意取消空地稅暫停徵收措施,下週起,各地方政府可本於權責、依相關規定決議是否復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