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日綠色和平對運搬船「隆運號」的行動與指控,「隆運號」負責人王順隆表示,綠色和平的說法充滿錯誤。他強調,「隆運號」只是轉運魚貨的貨船,並非受「權宜船」法規限制的漁船,所以一切活動都是合法的。

王順隆指出,綠色和平所指控的非法「洗魚」行為已經是過去式,2004年已受到國際制裁,付出了減船、刪減漁獲配額的代價,而且政府也制定了「權宜船」的管理規範,現在業者都依循規範辦理,絕無不法的行為。

王順隆表示,「隆運號」並非所謂的「權宜船」,因為「權宜船」是指登記在他國籍的台灣「漁船」,「隆運號」只是負責轉運魚貨的「貨船」,兩者有顯著區別。

王順隆解釋運搬船的作業,他說「隆運號」在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及美洲熱帶鮪類委員會(IATTC)都有登記,運搬船出港前必須提出詳細的轉運計畫給負責的區域國際組織,以及轉運對象船隻國籍的國家漁政單位,這樣才能出港進行運搬作業。

船隻出港後還必須去載送負責區域組織的觀察員,像這次「隆運號」出港前往太平洋作業就必須先去大溪地接觀察員上船。每次的轉運作業還要在1個月前,向區域組織及漁政單位預告,並在作業3天前再預告一次。

王順隆強調,每艘運搬船都裝有追蹤定位裝置,每次的作業都不能偏離預定點超過24海浬,而且每次轉運的漁獲量都必須符合轉運計畫的內容,在觀察員的監督下簽字認可才算完成。

這樣嚴格的作業流程,王順隆不解為何堂堂的綠色和平居然視而不見,甚至刻意誤導媒體的報導。王順隆無奈的表示,業者依法作業,但是綠色和平卻不願意坐下好好談,一昧用激進手段達到宣傳效果,「他們真的是不擇手段」王順隆說。

王順隆表示,他能理解綠色和平作為保育組織的立場,但是他也質疑,難道要業者完全不能捕魚嗎?他呼籲綠色和平能夠和業者坐下來談,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而不是一直抹黑業者誤導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