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郝龍斌今(30)日出席行政院會,建議將社會住宅更名為公營住宅,避免傳統刻板印象影響住宅政策的推動。同時,由於中央目前規劃的坪數原則為8坪、入住對象為社會經濟弱勢,顯然與臺北市打造高品質新形象的需求有落差,因此建議中央授權地方因地制宜辦理。

郝龍斌表示,依照歐美先進國家住宅政策發展經驗,「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及民間住宅協會興建,專門出租給有居住需求民眾(包含社會經濟弱勢民眾)使用的住宅,郝龍斌認為,若採用社會住宅名稱,易引發民眾誤解反彈,不利推行,實有正名之必要。

事實上,由內政部與臺北市政府於12日及19日分別在松山區、萬華區舉辦社會住宅興建計劃說明會時,大多數民眾認為,將影響週遭環境品質及房屋價位,反對興建。

因此,郝龍斌認為,為順利推行住宅政策,建議一律正名為公營住宅,也就是廣義的社會住宅。同時,郝龍斌也建議中央,將公營住宅規劃與營運,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辦理,以符實際需要。

郝龍斌表示,住宅問題具有強烈的地域色彩,中央目前的規劃需求、進住對象及營運方式,顯然都與臺北市需求有落差。

另外,臺北市在人口結構及高房價問題的雙重因素推波助瀾下,造成青年人口流失、結婚生育率下降及承擔照顧老年雙親責任等問題,影響都市成長與發展的競爭力。因此,郝龍斌強調,提供青年出租住宅將是臺北市年輕化政策的重要關鍵,未來公營出租住宅入住對象將以外地至本市就學就業青年、新婚夫婦、新婚育有子女家庭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