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張智倫上(3)月於立法院院會中質疑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倉促上路,並以「血滴子」形容該政策。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10多個團體日前發布共同聲明澄清,法規自2023年研議,歷經8場研商會議及跨部會、利害關係人溝通,更直言城市中未經結構審查與安全驗證的鐵皮違建才更可能成為真正的「血滴子」。
聲明中指出,屋頂光電已是國際趨勢,並逐步形成台灣社會共識。不僅有助於降低燃煤發電占比、支持減碳目標的實現,更能分散能源風險、提升用電端能源韌性,是台灣邁向2050淨零轉型不可或缺的關鍵政策之一。因此,屋頂光電的推動不應倒退,而應在完善配套下加速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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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表示,新建物設置光電並非台灣獨有作法,國際上包括歐盟、法國、荷蘭、加拿大多倫多、日本東京都、德國柏林等,均已透過法規要求或政策機制推動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這些國家將屋頂光電視為強化能源自主與降低對集中式電力系統依賴的基礎設施,相形之下,台灣部分民意代表以保守角度限縮屋頂光電適用範圍,忽視建築物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能源自主重要角色。此舉不僅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也將延誤台灣能源轉型進程。
聲明引述《建物光電設備標準》第6條,法律中明確規範,未來新建物所設置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必須具備在電網中斷、無法供電時,仍可提供該建物用電之規劃。自此建物光電成為極端氣候與防災預備的情境下,民眾重要的能源自主備援工具。若因缺乏對光電設備之正確認知,退縮《建物光電設備標準》之適用性,恐將直接弱化民間災時能源自主性,削弱社會總體防災韌性。
聲明也提到,事實上依據現行制度,屋頂光電的設置需要參考或符合多項法規要求以及安全規範,包括:《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規範,光電模組須通過5400pa以上風壓測試(約17級風);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於結構技師參考;提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供屋頂型太陽光電工程施工前的初步規劃和注意事項參考;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需由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結構安全證明;在特定條件下,須檢附結構計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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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中強調,屋頂光電是受制度規範的成熟技術,尤其透過設置階段的結構設計、設備規範與專業簽證,在技術端降低因電氣系統或施工品質等致災風險。而光電設施亦常配有遠端監控系統,可隨時監控異常狀況,並透過系統商的定期檢測與負責維運,確保發電效益與設備安全。

相較之下,違建在天災時的致災疑慮,更應受到重視。聲明指出,張智倫的選區——新北市違建數更居全台之冠,常見的鐵皮違建多未經結構審查與安全驗證,於極端氣候下更可能成為張智倫所稱之「血滴子」風險來源。聲明批評,張智倫此舉不僅對所屬縣市違建風險避而不談,反將矛頭指向太陽光電,甚至有刻意對民眾產生誤導之嫌,令人深感不解。
聲明也提出,長期以來,台灣存在南北電力供需失衡的問題。北部用電需求高,屋頂光電的推動不夠積極,設置比例相對偏低。根據能源署數據統計,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屋頂光電設置量為全台倒數第8與第11,台北市設置量甚至還比宜蘭縣低,若不透過制度強化、仍持續以特定立場限縮都會區新建物設置光電,實質上等同於將把用電責任轉嫁至其他地區。而屋頂光電正是回應「都市用電都市發」的重要工具,高用電地區部分自給,以降低對遠端電力供應的依賴。聲明團體認為,民意代表應監督產業進駐縣市的用電責任,而非為了特定產業開脫設置光電的責任義務,如此不利於能源公平、區域正義,也加劇區域相對剝奪感。
聲明團體表示,屋頂光電的推動,確實涉及新的消防風險情境,例如建築火災延燒至光電設備,或系統在日照下仍可能持續帶電等狀況。面對這些風險,政策回應不應僅停留於技術指引,而應同步強化消防制度與第一線人員的權益保障。儘管目前內政部已訂有《消防機關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火災指導原則》,但多屬原則性規範,且依現行「屋內線路裝置規則」,仍須仰賴台電或業者協助確認斷電,無法確保現場完全無直流電壓,第一線消防人員仍承擔高度不確定風險。

連署團體也主張,在推動建築物光電政策的同時,應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強化以下制度配套,以確保消防人員與民眾安全:第一、建立跨機關即時通報與聯繫機制,使消防單位可迅速取得設備狀態與斷電資訊。第二、建置並維護數位化圖資系統,完整掌握設有光電設備之建築分布、設備配置及電力系統關鍵節點,並於出勤時即時提供第一線人員。第三、推動強制快速關斷(RSD)或等效設備之制度化,確保消防單位得以在現場獨立且即時完成斷電。第四、強化消防人員相關教育訓練與專用裝備配置,使其具備應對新型能源設施風險之能力。此外,隨著家戶儲能設備逐步普及,主管機關亦應同步強化設備品質管理與設置規範,避免不當配置增加火災與救災風險。
聲明中強調,面對能源轉型與國際情勢變化,屋頂光電不應再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選項,應是提升能源安全與系統韌性的核心策略。他們呼籲民意代表,應從民眾災時用電需求、國家能源安全、區域用電責任,以及第一線消防人員的安全保障出發,全面檢視政策,勿以片面資訊或過度簡化的論述限縮制度。同時也支持政府推動屋頂光電政策,新建物加裝光電應如期落實,並持續檢討機制,強化消防制度、設備標準與人員訓練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