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為貫徹黨紀,中常會在今(29)日針對在5都議會選舉中未遵從決議投票者做出懲處,建請中評會做最後定案。包括李婉鈺在內的5名市議員遭到除名,另有2人受到停權處分,1人轉由中評會逕決。此外,加入該黨台南市議會黨團運作的兩名無黨籍議員,也決議視同除名,將來不准入黨。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轉述表示,黨中央三令五申,再三叮嚀黨籍議員必須遵照黨的決議,並在黨團監督下投票,遺憾部分同志並沒有遵守規定,因此遭到中常會通過建議除名處分的有: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台南市議員梁順發、蔡秋蘭、唐碧娥、和高雄市議員洪平朗。

至於高雄市議員黃淑美和台南市議員郭清華在「第二輪」投票時都改遵照黨團決議投票,因此中常會決定,對郭清華處以停權、而黃淑美則移交中評會逕行處分。此外,無黨籍台南市議員郭秀珠、施重男原欲加入民進黨團運作,中常會也做出決議拒絕兩人的申請,若日後兩人想申請入黨,視同除名處分,不得入黨。

發言人鄭文燦說明,上述建議性懲處都需交由中評會議決,在這過程,當事人也可提出申訴,被停權者的時間多久,是由中評會決定。

對外強調是錯投自己一票的李婉鈺聞訊後僅表示,尊重黨的決議。此外,對於媒體報導說她「批評部分黨內同志有陰謀」。李婉鈺澄清:「那些話都是聯合報記者自己講,而拿來問我的,我沒有那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