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昨天在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會議中表示,支持新聞與廣告應清楚區分,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今(28)日質疑,何謂「政治性置入行銷」?他認為馬英九的說法顯然是為了留下後門;民進黨主張應立法明確規範。

馬英九昨天在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會議中表示,支持新聞與廣告應清楚區分,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但政府有政令宣導的需要,必須標明為廣告。馬英九還強調,中央與地方政府均應貫徹執行這項原則,未來研議修法落實。

鄭文燦指出,馬英九承諾不做「政治性」置入性行銷,這樣的說法是退後了好幾步。他質疑,何謂「政治性置入行銷」?該由誰定義、由誰來規範?假如明年國民黨以建國1百年為主做宣傳基調,那麼,建國1百年可不可以做置入性行銷?馬英九的說法顯然為將來留下非常大的後門。

鄭文燦認為,對於學界及媒體界的檢討反省,馬英九的回應是不夠的,不僅毫無誠意,也留下廣大的灰色地帶,將來政府可以自我界定是公益行銷,進而大規模介入媒體運作,特別是介入新聞頻道及政論節目,將會嚴重影響輿論及社會認知;因此,針對這類型的節目及頻道,未來應該要立法明確規範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