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吳清基今(23)日上午在行政院會報告「營造友善校園重振校園倫理,禁絕霸凌行為」指出,根據兒福聯盟研究,國中小經常霸凌同學的學生約占7%,其中以「關係霸凌」最常見;而中山大學針對國中、高中、高職等中等學校為研究對象發現,霸凌者占10.3%、受凌者有10.1%、旁觀霸凌者達28.6%。

從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辦理校園生活問卷調查來看,曾遭毆打的學生總比率自民國95年7.75%降至99年2.77%;曾遭勒索的學生總比率自95年2.97%降至99年的1.67%。

而中小學陳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顯示,95 年每月平均發生130件,96年每月平均發生67件,97年每月平均發生58件,去年每月平均發生78件。

為防制校園霸凌,教育部提出的治標方法為「疑似個案,積極處理」等,包括建立多管道申訴機制、加強各縣市校外會功能、成立防制會報、加強霸凌行為的法律責任宣導。而治本方面則為重振校園倫理,落實推動友善校園總體營造計畫、家庭與學校及社會攜手合作,以及加強法制作為。

吳清基指出,教育部設置24小時反霸凌投訴專線,電話為0800200885,各級學校與警察局也完成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且校園內要全面設巡邏箱,發生霸凌事件,警察單位會協助處理。

陳沖在聽取報告之後裁示,教育部已建立3級預防輔導機制,並正研訂「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針對霸凌問題通盤檢討,建立完善機制,並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