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進黨立委陳瑩、黃偉哲召開記者會指出市府未於桃園國際機場刊登花博廣告,國際宣傳不足一事,台北市觀光傳播局今(16)日說明指出,該局自97年11月起即運用桃園機場一期航廈入境燈箱及一、二期航廈手推車上刊宣傳花博,之後98、99年皆陸續於桃園國際機場刊登廣告,並未有立委所述之情形。

觀傳局今天並出示於桃園國際機場燈箱所上刊照片做為証明。觀傳局指出,自97年11月即開始刊登花博燈箱廣告,98年7月至12月則於桃園機場二航廈刊登燈箱廣告,99年8月起也運用交通部觀光局提供之一期航廈入境大廳燈箱版面刊登花博廣告,預計刊登至100年4月25日止,此外,亦於第二航廈內花博意象展示區設置花博吉祥物芽比,宣傳花博意象。

除了於桃園國際機場宣傳花博之外,觀傳局也利用其他機場的廣告版面加強宣傳,98年8月至9月觀光傳播局於松山機場刊登燈箱廣告、99年1月分別於松山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運用公益燈箱刊登花博廣告;99年4月16日臺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60周年慶暨花博會宣傳及飛安宣導園遊會於臺北國際航空站第二停車場噴水池廣場舉辦園遊會。

市府也在機場設攤宣傳花博,並運用松山機場站內空間規劃花博意象,刊掛花博廣告燈箱及手推車廣告。此外,為向國際人士宣傳,99年7月1日至8月31日於美國甘迺迪機場、英國希斯洛機場、德國法蘭克福機場刊掛花博廣告燈片,以吸引國外旅客。

觀傳局表示,花博展期至100年4月25日,未來將持續運用國內外國際機場燈箱版面及其他海外宣傳管道推廣花博,擴大國際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