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未來研究院將隸屬教育部,研究成果將持續提供教育部規劃與制定教育政策時的專業建議,期能提升教育政策決定的品質,將是國家最高「教育智庫」。

籌備長達10年、歷經6任教育部長的國家教育研究院,相關的組織條例上午終於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國家教育研究院由「國立編譯館」、「教育資料館」以及「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3合1整併成立。

國家教育研究院負責研究教育制度、教育政策以及教育問題;研究發展課程教學、教科書、教育指標、教育測驗等教育方法;編譯學術名詞、工具用書;推廣教育研究成果以及服務國內外教育學術交流等。

國家教育研究院設院長1人,比照大學校長資格聘任,副院長2人,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必要時,其中1人得比照獨立學院校長以上資格聘任。

立法院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有關國家教育研究院各職稱之官等職以及員額編制表,應在精簡和業務需要的原則下核定,並送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