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購地弊案今(11)日三審定讞,前總統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各遭到判刑11年、併科1.5億元罰金,陳水扁將面臨入監執行的局面,而吳淑珍因為身負重病,是否仍要發監,要等檢方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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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也在今日宣判,陳水扁和吳淑珍收受其1千萬買官,兩人各被判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同案涉及洗錢的部分,吳淑珍遭判1年2個月,減刑為7個月。此外,林德訓偽證案,林德訓遭判刑4個月,減刑為2個月。龍潭購地案其他被告,李界木判刑3年6月,蔡銘哲判刑1年4月減刑為8個月,緩刑3年。

陳水扁和吳淑珍因分別在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等案被控貪污、洗錢,高院今年6月11日將兩人各判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在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和洗錢三案上,最高法院認為與事實有所出入,將二審撤銷,發回高院更審。至於陳水扁與吳淑珍的罪刑將合併執行幾年,將由檢方與高院討論。

原本在二審中,陳水扁的兒子媳婦陳致中、黃睿靚涉及協助洗錢部分,兩人被分判1年2月、1年徒刑,黃睿靚獲緩刑4年;最高法院認為,既然國務費等案發回更審,2人被控洗錢也待釐清,一併也將2人發回更審。

對於判決結果,國民黨文傳會蘇俊賓表示,民眾期待司法改革的心是存在的,國民黨很重視民眾的期待,也會積極回應,但是對於個案,國民黨的態度一向是尊重司法。

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則說,必須尊重判決結果,而這兩年多來台灣社會不分藍綠和政治立場,大家已經學會理性地來面對陳水扁的相關案件,尊重司法是當前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司法同時也是我們的共同資產。雖然台灣的司法制度至今仍有不如人意需要改進之處,這正是未來應該要共同努力的地方。

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聞訊後表示錯愕,他說,台灣法治施行了這麼多年,但卻仍是在政治操作下,這麼快三審定讞,很多人無法接受,紛紛打來扁辦在電話中哭泣,想到阿扁的未來很感傷、擔心。

由於立法院在8月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前至一審判決有罪就停止卸任總統禮遇金與事務費,安全護衛減為2至3人,在龍潭案三審定讞後,確定全部都會遭到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