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今(19)日陪同洋華光電工會及員工召開記者會指出,洋華光電以商務研習名義,邀請中國人士集體來台受訓,實際卻從事常態性工作。立委批評總統馬英九先前再三保證絕不開放中國勞工來台,企業卻可以鑽此漏洞引進陸勞短暫工作。

台大博士生朱政騏在桃園縣觀音鄉進行訪調時,發現洋華光電非法使用中國勞工從事生產,於是拍下了中國勞工集體搭乘交通車進出廠房的畫面,今天也在記者會上向媒體爆料。

朱政騏拿出洋華陸勞「出勤紀錄表」與「工作分配圖」表示,這些陸勞來台並非研習新製程,而是做些貼合、護貝、目檢等自動化、低技術的舊製程,如果是來台從事專業活動,他們怎麼可能在夜班時間(晚上7時50分至隔天早上7時50分)學習或觀摩?

不願表明身份的洋華光電員工指出,洋華從中國廠房引進勞工做三個月的短期勞務,包括目檢髒污、毛屑等一般勞務,根本不是來台做研習活動,有的勞工甚至回中國後,洋華再重複申請來台。

另一位也不願表明身份的員工則表示,由於本地勞工的基本工資女性只有18,000元,男性只有19,500元,本勞要不斷加班才能領到維持生計的3萬多元,而加班或夜班的機會,洋華首先讓給來台「研習」的陸勞及外勞,這很明顯就是開放他們來台與本勞競爭。

立委田秋堇指出,今年1至9月移民署審核大陸地區人民以商務研習及受訓事由來台案件有1,522件、3,000多人次,分別由553家企業申請,包括洋華、日月光、友達等高科技大廠,而如洋華引進的陸勞,工作內容卻和本勞一樣。

對此,移民署的入出國事務組組長李明鳳表示,大陸地區以商務等名義受邀來台,事先都會經過邀請單位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移民署再審核准許是否來台;針對洋華的案例,他們與投審會前往工廠訪查,向工廠主管詢問,工作內容符合當初申請來台的目的。

由於在場黃淑英等立委質疑投審會與移民署訪查與員工說法不符,李明鳳表示會再調查該事;至洋華員工指出陸勞重複來台一事,移民署會要求洋華補附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