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多個民間團體今天發表聲明說,對於2010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正在牢裡的異議良心犯劉曉波,說出了他們的心聲,這些團體要求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曉波,並採取具體措施,改善人權狀況,建立自由民主體制,作為對諾貝爾和平獎的回應。

這項聲明是由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澄社、司法改革基金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團體連署發起。

聲明表示,我們這些民間團體, 除了台權會、司改會等長期關心人權事務, 平日大多只關注在各自的專業領域, 或是婦女, 教育, 或是環境、文化; 然而, 對於在中國為自由民主奮鬥又受到囚禁的理想之士, 我們絕非並不關心, 相反的, 我們認為, 世上只要有任何一個國家違背了這普世的價值, 我們各自所為之努力的議題, 也將暗然失色。

聲明說,說真話的知識份子,是社會的良心; 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都應該珍惜說真話的知識份子,而不是打壓他們。

台灣民間團體認為,由人民大眾當家做主, 才是人類未來的保証; 少數人以強權統制多數人, 絕非應該默許之事。因此他們發出共同的具體聲明:

(1) 中國政府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劉曉波先生, 並徹底改變打壓民主異議人士的野蠻作為

(2) 中國應採取具體措施,改善人權狀況,並建立自由民主體制,作為對諾貝爾和平獎的回應,包括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馬英九總統也應該公開要求中國儘速批准。

(3) 兩岸政府處理未來的各項交流,應遵守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兩岸目前正在洽商投資保障協議,此次協議及未來協議,應將人權維護與人身自由保障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