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刺桐部落日前北上為美麗灣被BOT一事進行抗議。今(6)日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監事拔尚批評,縣政府未尊重人民意願把原民土地賣給財團,政府應立即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把土地管理權利還給原住民。

拔尚在「原民向前衝」節目批評,日前行政院急於推出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並不是建立在民族自決的觀點上,且政院版的自治法,原住民並未享有統籌分配款、土地權、司法權等自治要項。他說,當時原民會表示該草案已經讓原住民自治上到一壘,有好的開始,但其實只是一記欺瞞原民的烏龍球。

以台東縣府第1項BOT美麗灣的案子為例,拔尚認為如果政府早就依照原基法,開始扶植地方人才,建立民族議會等一步步實現原民自治,今日就不會發生阿美族傳統領域被財團佔領的事情。他認為政府空有財力與人力,治理土地的觀點卻比不上注重當地生態的原住民,甚至社會上也一再出現農地徵收的情形。

拔尚同時提及自治區與既有行政區域重疊的問題,他說政府預計把核廢料放在台東縣達仁鄉南田村,核廢料是否進入端看台東縣公投決定,一項台東縣的公投卻可以決定南田生死,論人數計算,原住民絕對拼不過台東縣整體的決定,因此原民自治行政區域有必要調整。

阿美族自治促進會代表古孟巴奈提到,原民自治應該是由下而上的進行方式,而不是光憑行政院就能提出適合各族的自治法內容;政府推動原民自治的重點在於不要違反原基法條文規定,原民自治就讓各民族議會或各自治團體去協商出最適合他們自己的版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