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1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Google地圖(Google Map)對於部分小客車車牌與街景上人像都沒有進行模糊處理,侵害民眾的隱私權,希望NCC制訂相關辦法規範。

要找餐廳、商店或訪友,上網查Google地圖幾乎是很多人的選擇。但消基會於8月17日至9月6日間,實際在Google地圖打上各縣市的地址搜尋,發現所搜尋到的實景圖,非常容易可以找到沒有被模糊處理的車牌號碼還有人像。

同時,消基會也在Google地圖上發現,儘管人臉進行模糊處理,或沒有進行處理,因距離看不出五官,但從外表穿著一樣可以辨識出來,同樣也傷害民眾隱私權。

此外,原始資料存在於Google內,也有可能被駭客入侵,造成個人隱私外洩的疑慮,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呼籲,Google在編碼完成後,應該把存在電腦中原始檔案刪除。

消基會研究發現,韓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與美國等,在調查Google收集街景時,是否會在民眾無防範、無戒心情況下收到民眾使用無線網路所發出的個人數據,而歐盟更要求Google在拍攝與上傳地圖前,必須告知當事人。

消基會認為,其他國家都對Google地圖有所限制,只有台灣沒有任何規範,因此呼籲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儘快制訂相關辦法以保障民眾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