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中科管理局17日將安排中科三期的說明會且隨即讓廠區復工,今(13)日后里農民、台灣環境行動網等人先在國科會前要求中科三期立即停工,隨即前往高等行政法院旁聽中科三期開發計畫停止執行的強制執行案件。不過,高等行政法院最後並未做出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月30日做成停工裁定,不過行政部門對於該裁定決議「停工不停產」,即使最高行政法院於2日駁回國科會的抗告,至今中科管理局仍持續提供水電給園區內的廠商。

因此包括后里陳欽全等6位農民,在3日提請中科三期的強制執行聲請,要求國科會主委李羅權、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強制執行停工(包括不得供應水電)否則通知警察拘提管收到履行完畢為止。

在往高等行政法院旁聽判決前,農民廖明田在國科會前抗議,雖然法院做出停工裁定,不過中科三期廠商並沒有停工跡象,既沒停工也沒停產,依舊照常運轉開發。

由於環保署在8月底,將中科三期的健康風險評估在環評大會上補件通過,國科會可以依照環評公告發給廠商開發許可,律師林三加表示,法院裁定環評無效後,中科三期的補件審查都是不合法的,他們要求法院立即對國科會與中科管理局進行強制執行停工,停止任何開發行為。

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日並未針對該案做出判決,代表國科會與中科管理局出庭的律師團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停工裁定效力不含中科局,國科會也按照裁定沒有再繼續核發開發許可給其他廠商,且通知中科局停止開發施工。律師團也認為,在停工不停產的情況下,中科局持續供給水電的部份,並沒有違法。

律師蔡雅瀅則強調,法院先前裁定停止開發行為包括施工和營運,未通過環評審查前,相關營運都是違法,國科會與中科局對判決的錯誤解釋將造成往後行政部門違法行政的先例。

蔡雅瀅也表示,針對提請法院強制執行的部份,如果未在17日中科局舉行說明會前做出判決,那麼中科三期環評補件,國科會重新發出開發許可等行為,將使中科三期至此的開發動作就地合法化。

她認為在中科局舉行說明會前,法院裁定1小時或幾小時的停工都具有相當意義,有助於釐清行政、司法部門的角色位置,未來針對中科環評審查補件通過一事,會再提起訴願或公民訴訟撤銷環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