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涉為兒子蕭賢綸關說案,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依心證判決蕭賢綸無罪,並未涉及枉法裁判,今天將全案簽結。

蕭賢綸97年因開車擦撞機車騎士被控肇事逃逸,一審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高院今年1月間改判無罪,並因檢方未提起上訴定讞。但有人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爆料,指高院承審的審判長高明哲涉嫌接受蕭仰歸關說,才改判蕭賢綸無罪。

高院內部調查後,司法院將蕭仰歸、高明哲停職,並移送監察院;台北地檢署則分案調查是否涉及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

檢方調查後認為,蕭賢綸案的判決已詳述形成無罪判決心證的理由,即使無罪判決理由就證據證明力評價的結果或有討論空間,或認為有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但無法證明有枉法裁判情事,所以予以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