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鄉長施華芬涉及賄選,對手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彰化地院今天判決施華芬當選無效,施華芬的弟弟施經魁也因恐嚇、強制等罪嫌,今天也被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

針對彰化地方法院作出的判決,施華芬則表示不予回應。

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花壇鄉鄉長施華芬在鄉長選舉期間為求勝選,將新台幣2萬5000元交給競選總部幹部黃桂子,再由黃桂子交給女子李月珠等人,以1票500元為代價買票,要求支持施華芬以及施華芬競選縣議員的兒子黃建彰。

除要求競選幹部幫忙買票之外,施華芬還把選民名冊交給男子顏春木,要求顏春木依名冊發放賄款買票,顏春木接受施華芬委託以每票500元買票,施華芬當選後,鄉長落選人顧金土以施華芬賄選為由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施華芬在法院審理此案時辯稱,黃桂子遭羈押,精神已經崩潰,證詞無證據能力,她也不知道顏春木等人幫她賄選買票,她擔任多屆縣議員,支持者很熱情,不過這些支持者的個人行為不能認為都是她所為,不然每個候選人都很危險,很容易遭到對手攻擊或設計。

不過彰化地院法官從檢察官提供的偵訊光碟畫面判斷,黃桂子精神正常,未採信施華芬說詞,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決施華芬當選無效。全案還可上訴。

至於施華芬的弟弟施經魁也被檢警查出,除了在施華芬競選鄉長時曾出言恐嚇打傷支持施華芬對手陣營的民眾之外,也曾打傷營造工程業公司業者;同時為了經營特種行業,強逼其他業者提供小姐,要求收取保護費。

而施經魁的屬下王政文也因私吞施華芬準備用於花壇鄉代會主席選舉的賄款,被施經魁等人打成重傷,受傷的王政文趁機向警方報案,檢警介入偵辦,施經魁遭檢方聲押獲准,檢方今天將施經魁等人依恐嚇、強制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