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生權利評鑑小組今日發表「2010年大學學生權力調查評鑑報告」,調查指出表現最差的大同大學,在全國65所大學院校中敬陪末座,65所大學平均分數只有54.38分,更有47所學校連及格分數都達不到。

學權小組以「學生自治」、「宿舍規範」、「學生權益」、「勞動權益」、「教育私有化」、「性別平等」、「校規」等7項指標,來評鑑各大學對於「學生權力」的重視程度。

依據該報告,前五名為國立中正大學(分數最高)、國立南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北大學;總成績最差的依序為大同大學(倒數第一)、義守大學、華梵大學、亞洲大學以及國立台南大學。

學權評鑑小組發現,有近6成學校的校規明文禁止集會遊行,如中山醫學大學的《學生獎懲辦法》第8條即規定「在校內主辦未經核准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小過處分」,彰化師範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等37所學校都有類似規定。

此外,小組還發現近4成學校,校規竟然還出現「鼓動學潮」或「鼓動風潮」等行為予以處分的規定,例如大同大學規定「鼓動風潮、聚眾要脅,滋事請願遊行者,予以退學」。這些規定讓小組成員質疑,難道現今台灣還停留在戒嚴時代嗎?

值得一提的是,調查發現各學校針對軍訓課程,有2%的學校是男生必修,高達42%的學校是男女都必修。台灣大學助理教授范雲指出,這是奇異的「性別平等」,評鑑的項目與結果顯示20多年來,台灣仍未脫離戒嚴時期的控制,大學在衝學術排名時,卻未尊重學校的學生主體性。

清華大學助理教授李天健認為,過去大學挹注太多精力在課程教育,對於生活教育僅要求井然有序就好,這份評鑑結果正是大學生檢視自我能否成為有力量的行動者指標,大學除了專業課程的教授,也更該提供充分條件,讓學生建立獨立的生活與行動能力。

學權小組認為,理想的大學校園應有充分的學生自治,學生和教授應該受到平等對待,學校應正視學生權力,不要再把學生當小孩來欺負。除了公佈評鑑結果,小組明日將前往教育部,要求教育部改善大學權益水準低落狀態,別讓大學自治成為侵犯學權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