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今(24)日前往監察院,舉發「台北資訊園區」BOT案涉及多項行政疏失,疑似有圖利廠商之嫌,監察院由輪值委員錢林慧君出面接案。顏聖冠抨擊,市府財政局拒絕提供該案相關資料,規避議會監督。

台北資訊園區BOT案位於市民大道3段和金山北路交叉口,屬台北市府都市3期「資訊產業專用區」計畫中的其中1期,光華數位新天地是第1期計畫,台北資訊園區BOT是第2期,八德路商圈則為第3期,第2、3期計畫尚包括台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華山文山創意園區及建國啤酒文化園區等,各園區以地下道連通打造出科技、文化、藝術、創意、觀光等元素結合的大型園區,類似日本秋葉原、北京中關村的科技聚落。台北資訊園區BOT標案,已於4月底揭曉,由鴻海精密工業公司得標。

顏聖冠的陳訴狀表示,台北市府辦理「台北資訊園區暨停車場興建及營運案」BOT案涉及多項行政疏失,且疑有圖利廠商之嫌。

她向監院陳訴,市議員兩次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提供資料,但財政局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之規定,拒絕提供得標廠商投資計畫、協力廠商投資意願書、原始會議紀錄等資料,企圖曲解法令,以規避議會監督。

顏聖冠說,此案於今年4月27日由市府公布鴻海為最優申請人,並由鴻海成立之「三創數位」簽約,由於有民眾陳情,指稱該案有所瑕疵,議員基於監督之責,要求市府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但上至局長、下至官員不斷以「政府資訊公開法」中的營業秘密之例外規定為由,拒絕提供。

顏聖冠指出,市府出讓「空橋所有權」違反BOT規範、鴻海未出具「停車場協力廠商」合作意願書,疑似資格不符,但市府財政局在未出具原始文件下,只是一再聲稱完全合法,等到定案後才願意提供「投資執行計畫書」,議員無從監督;因此她要告發台北市長郝龍斌和財政局長邱大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