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長張宏年涉及為電玩業者關說核發證照案,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維持台中地方法院無罪判決。張宏年得知判決後表示,感謝大家關心及司法公正。

張宏年涉嫌在94年間為小鋼珠電玩業者關說2張電子遊藝場執照,收取業者前金、後謝及按月乾股分紅總計新台幣2140萬元。全案經台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張宏年,台中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對於二審再度判決無罪,張宏年神情低調,他說,以平常心看待司法判決,這段期間,除謝謝大家的關心,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明天他還要到奉順宮等廟宇參拜,感謝神明保佑。

張宏年指出,由於年底台中市議員選舉將屆,今後將全心全力投入選舉。至於是否爭取大台中直轄市議長?他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衝刺選情,期望能夠獲選民肯定、順利當選議員,等取得議員資格後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