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六輕公安事故,雲林縣政府下午召開第3次六輕公安糾紛緊急紓處協調會議,縣府與麥寮、台西受損代表達成共識,農漁損補償金額以5億元為上限,確定麥寮賠償金額為3億5千萬元,台西鄉1億5千萬元。

下午紓處會議由副縣長林源泉主持,與會代表有縣議員林深、麥寮鄉長林松利、麥寮鄉代會主席許留賓、麥寮鄉農會總幹事許俊杰、台西鄉養殖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林文新、雲林區漁會總幹事林傳育、台西鄉農會總幹事李文鎮及村長、代表等數十人。

由於縣長蘇治芬希望能就5億賠償金達成共識,避免因進入公害糾紛調處,行政程序太長而影響鄉民權益,雖然會中有部份代表堅持要求回饋,和災損補償案併案處理,但經過2小時協商,雙方仍就農漁牧5億賠償金上限達成共識。

雲林縣農業處長呂政璋表示,依據紓處協調結果,確定麥寮鄉賠償3億5千萬元,台西鄉賠償1億5千萬元,災損項目補償標準為麥寮鄉文蛤每公頃10萬5千元、魚蝦每公頃21萬元、農作每公頃4萬2千元;台西鄉文蛤每公頃4萬5千元、魚蝦每公頃9萬元、牡蠣每公頃3萬7千5百元,農作每公頃1萬8千元。

申報部份,蚵由雲林區漁會辦理,農漁牧業台西鄉部份由台西鄉養殖權益促進會辦理,麥寮鄉部份農業損失至麥寮鄉農會申報,漁業及畜產損失至麥寮鄉公所申報。受損農漁牧業者必須於9月15日前提出申報,不滿意紓處結果者,可依法向縣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調處。

林源泉表示,紓處會議上達成農漁損補償金額的和解,未來由縣府農業處等相關單位辦理進行補償申請,至於回饋機制建立的協調,將另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