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大學住宿舍還要晚點名?「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進行的調查發現,仍有將近4成學校住宿要被晚點名,近6成大學有宿舍門禁,並有超過9成的學校此類規定非由學生自治決定。

這項「各大學住宿點名規範」調查,是由高師大、長庚大學、高雄大學、台師大等校學生組成的「大學學生權利調查評鑑小組」所進行。

學權調查小組透過電訪與網路調查,發現宜蘭大學、體育大學、大同大學、慈濟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等18所大學,都仍有住宿要被點名的措施,多數學校點名時間為晚間11點,3次點名未到就要強迫退宿。

該調查發現,有的學校對一般住宿管制較嚴格,卻對較昂貴的BOT宿舍管制較寬鬆,學權調查小組批評,根本是逼迫學生「拿錢換自由」,讓學校和廠商從中牟利。

根據小組的調查,其中包括中興大學、中原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靜宜大學等學校,甚至有著「只限制女性」的點名、門禁規範;例如「中原大學只有女宿有11點要點名的規範」、「輔仁大學只有女宿會點名」。調查發現,在住宿有門禁規範的大學中,有超過半數的大學,是「只針對女性有門禁措施」。

學權調查成員認為,校方片面規定男女生住宿點名規定不同,根本是一種性別歧視,也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關於「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而給予差別待遇」的規定。

學權調查小組主張,各大學和教育主管機關應當重視學生住宿的人權狀況,一律廢除各大學住宿門禁、點名的措施,如有必要,再依據學生的多元需求,規劃「寧靜宿舍」(晚間熄燈的宿舍)供學生自由選擇。他們並要求教育部立即介入大學,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範,別讓「大學自治」成為「侵犯學權」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