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已收到國科會與環保署不滿裁定中科三、四期暫停開發的抗告,將儘速分案審理。但協助居民聲請暫停開發的環保律師詹順貴說,司法對中科停工停業已有裁定,行政機關卻搬出法務部來「硬ㄠ」,破壞司法監督行政的機制。學界和法界會研議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最高行政法院發言人劉鑫楨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收到抗告案,會依規定分案,但基於維護法官獨立審案空間,不便多做說明。

而包括法務部、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等行政部門,昨天舉行記者會說明,中科三期採「停工不停產」措施,有法律依據。

最高行政法院對中科抗告,有3種可能結果。1.裁定駁回,維持先前的裁定結果,行政機關必須命令廠商停止開發。2.,廢棄原裁定,駁回居民聲請。3.廢棄原裁定,但將案子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重新作決定。

法界人士分析,在中科開發爭議中,行政部門確實可以援引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為「停工不停業」找下台階,但行政部門或人員日後恐須面臨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