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管理局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做出「停工、不停產」的決定,即園區公共工程全面停工,但已接單量產的旭能光電和正在建廠裝機的友達光電,可續營運和建廠,行政院今(1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其法源依據。而友達光電董事長李焜耀也表示,此舉讓受影響的友達和120家相關國內外配套廠商「鬆了一口氣」。

行政院今天由政務委員高思博、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國科會主任委員李羅權、國科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楊文科等人召開記者會,說明「停工不停產」的法律依據。

楊文科表示,已通知所有公共工程承包商停止施工,停工範圍包括:污水處理廠與橋梁等,至於已進駐廠商,法院裁定效力依法應不及於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不及於廠商,所以,沒有廠商應否停止營運的問題。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進一步指出,法院裁定效力包括聲請人、相對人、參加人;向法院聲請停止開發的聲請人是民眾,相對人是環保署,參加人為中科管理局,法院裁定效力應不及於廠商。

他進一步表示,除行政訴訟外,像民事訴訟法上假處分效力範圍,實務見解也認為效力應不及於裁定以外的第三人。

而李焜耀今天出席行政院全球招商規劃推動委員會分組會議,中場休息時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有了這個初步決定,讓廠商比較能專心做事,而且友達光電「目前沒有損失」。

他表示,中科三期產能貢獻是明年才出來,現在可以繼續裝機,這對(友達)第 3季營運「本來就沒什麼影響」。

李焜耀表示,這件事已是「國際事件」,「如果一個已承諾的政府執照,都可以半途被法院撤銷,那相關國際廠商事後所產生的索賠、訴訟」,是無法預測而且複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