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疑收賄案,今天發動第2波大規模偵查行動。檢調搜索高院法官楊炳禎、律師邱創舜的住處,初步了解,調查行動與前法官張炳龍收賄案逆轉有關。

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台北縣調查站等單位,搜索台北、桃園、新竹共18處據點,包括楊、邱住處、關係人住所、辦公處所,拘提犯罪嫌疑人5名、傳喚約談19人到案作證。

高院發言人陳晴教證實,高院法官楊炳禎住處遭搜索;高院並發布新聞稿強調,充分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偵查權,楊炳禎一事將提報明天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討論後續處理。

但楊炳禎本人則否認被搜索;他下午不滿地表示,自己沒有遭約談,住處也沒遭搜索。

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7月間偵辦前苗栗縣長何智輝為「銅鑼案」脫罪,行賄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等人,3名法官已遭收押。

檢調發現,蔡光治5年前曾承審前花蓮高分院法官張炳龍收賄案更四審,將張炳龍由一審12年改判為無罪,判決理由疑點重重,懷疑蔡光治在張炳龍案另涉貪瀆,將本案列為「正己專案」第二波重點查察對像,展開蒐證調查。

張炳龍於民國85年間被控收受郭姓當事人新台幣30萬元賄款,承諾將另一造從無罪改判有罪。但張炳龍未判決就被調離花蓮,郭姓當事人隨後要求張還款,張炳龍透過律師邱創舜返還本息37萬餘元。

檢調發現,歷次審理均認定張炳龍收賄,但更四審卻認為是邱創舜擅自出資幫張炳龍處理事情,改判張炳龍無罪。張炳龍由「被告」一轉而成「被害人」。至於楊炳禎所涉案情的部分,目前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