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新聞台88水災新聞爭議誹謗官司再議結果今(19)日出爐,前年代導播穆光中及盛奇玉兩人仍維持原先不起訴處分。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認為,年代電視台應立即恢復兩人工作權,莫再以刑事訴訟逼迫。

由於穆、盛針對年代逕自解僱,所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民事訴訟,在7月14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一審敗訴,但因為此次誹謗官司刑事判決的兩度支持,可望再上訴透過二審爭取應有權益。

莫拉克風災期間,年代新聞台的兩名員工盛奇玉、穆光中,在網路揭露電視台接聽災民call-in卻未立即通報災

情,資方事後卻解僱並以「妨害名譽」控告兩人。此案在今年1月台北地方法院承辦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後,年代不服判決申請再議,歷經數月審議,7月19日檢方仍維持不起訴處分並發佈通知。

記協認為,年代新聞台應負的責任已受調查公評,資方應立即恢復兩人的工作權,莫再以刑事訴訟逼迫。

去年8月莫拉克風災期間,年代新聞台助理導播盛奇玉於10日晚間7點半,在網路上發表《無聲哀號》一文,揭露新聞台接聽災民call-in電話,卻未如宣稱即時通報救災相關單位,有追求收視率而消費災民的疑慮。經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調查,也證實年代電視確有延遲通報情事必須接受行政指導。

NCC調查發現,年代新聞台去年8月10日共接獲災民call in電話65通,通報其中28通,通報率為43.1%;而年代新聞台在當天晚上22時45分、8月11日晚上23時33分,才將災民通報彙整呈報相關單位,處理災民call in,確有延遲、疏漏通報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