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13)日審議通過台灣團結聯盟所提新版ECFA公投案,將送行政院公審會認定。對此,領銜提出該案的台聯主席黃昆輝間在今晚表示,中選會已依法處理,他除了呼籲公審會勿再違法擴權外,台聯也認為這可證明上次公投案的駁回是違法的,所以針對舊案也將訴願、訴訟到底。

台灣團結聯盟4月底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6月3日遭公審會以公投主文與理由書相互矛盾為由駁回。台聯並沒有因此放棄,6月30日與本土社團大陣仗再次向中選會遞交新案,新舊案主文相同,但理由書採中性字眼。

中選會表示,台聯所提公投提案經初步審查符合規定的提案人數計10萬4293人,已達公投法規定的提案人數,且未有公投法第14條第1項各款的情事;中選會會儘速送公審會認定。

黃昆輝聞訊後再度向公審會委員喊話,請公審會依公投法規定行使職權,遵守憲法賦予人民複決權的精神,勿再違法擴權,踐踏法治民主。

而且他再度公開指責上次那十二位駁回第一次ECFA公投案的公審會委員,說他們只為馬政權服務,不為人民服務。他說,從今天中選會的決議中指出:該提案「未有公民投票法第14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可再次證明公審會上次以第14條第一項第4款駁回,根本就是荒謬、違法。

 

他強調,公投法的規定很清楚,中選會必須認定提案沒有違背第14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後,才能依第14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公投案送公審會審議,公審會不能擴權回頭再拿第14條第一項之各款來駁回。

黃昆輝指出,公審會違法亂紀,所以既使第二次提案過關,台聯也不會對第一案的訴願、行政訴訟罷休,要為全國人民的基本人權爭取到底,絕不讓少數馬政府打手破壞國家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