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3)日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被提名人黃世銘獲同意票75張、不同意票32張、無效票2張,獲出席立委109人過半數同意,通過擔任檢察總長一職。

立法院現有113席立委,出席紀錄顯示,國民黨籍立委劉銓忠、翁重鈞、無盟立委高金素梅、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並未出席投票,共有109人投票,民進黨團日前曾表示在同意權行使時,將全數投反對票。

前檢察總長陳聰明1月間遭監察院彈劾後辭職,總統馬英九提名黃世銘為新任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黃世銘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4期結業,曾任嘉義、桃園、台北等地檢署檢察長及法務部主秘,曾獲10大傑出青年、模範公務員,任職嘉檢、桃檢時,因大力查賄、掃蕩電玩業,讓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內許多要員跳腳,多次向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施壓,黃世銘因而獲得馬英九賞識,在檢察界獲得「司法硬漢」稱號。(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