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將至,但是兒童能夠擁有一個安全、安心的環境開心過節嗎?兒福聯盟去年完成《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也期待新法能夠儘快在閱聽權、學校社工協助等面向,給予孩童保障。

兒盟去年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草案,將現行的兒少法由75條增為92條,去年成功獲得37位立委提案及連署,同年12月一讀通過。修正重點包括:強化兒少閱聽權益保障、新增兒保責任通報人員、預防兒虐的高風險家庭服務正式入法、保障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兒少之權益、確保監護人受酒癮之苦的孩童生存權與成長權、學校社工法制化等六大面向。

兒盟研發處組長李宏文指出,去年378名受性侵害的孩子,有半數以上是國中生,其中有4成的加害者為受害者的同儕或學長、學弟等關係。而學校是這些孩子日間停留最長的場所,更應該建立完善輔導、通報與連結其他社會資源的重要機制。

他指出,相較於國語、英文、數學等主流科目,一般輔導老師可運用資源是較少的,尤其在國小行政人員既要處理繁複的行政工作下,恐怕對於學生較細緻或個別情況的掌握可能就顯得分身乏術。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顧問曹愛蘭補充,面對學校輔導人員的不足,其實國際上如香港與美國,都普遍採取設置學校社工的政策因應。

李宏文認為,學校社工的概念並非與學校作對,而是成為學校的好幫手。他指出現在全國只有70位的社工師在8個縣市服務,台北市就佔據了20幾個名額、花蓮縣只有4名、台中市只有1名,有更多縣市沒有社工師的進駐與服務。

他說,為了強化對受虐兒童的通報,或是對中輟生的輔導,因此兒盟增訂了中、小學應設置社會工作人員的規定,使部份縣市試辦多年且已具成效的學校社工正式法制化。也期待此修正條文儘快三讀通過,保障兒童及少年日益險峻的生存環境。(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