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今﹝31﹞日反擊國民黨指控,說明對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的立場,要求先釐清財團與中小企業誰得利,並強調6大法案不是產創條例的交換法案,而是朝野協商的重要法案,請國民黨勿移花接木。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昨日表示,民進黨團要求立法院以成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監督小組、ECFA交付公投、反對不在籍投票和禁止陸生來台等條件做為交換,才要處理產創條例草案,這種密室政治、條件交換的做法,國民黨團不能接受。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在今日下午特別澄清說明,民進黨所提的6大法案,並不是產創條例的交換法案,而是納入朝野協商的重要法案,這與民進黨對產創條例的立場無關。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表示,產創條例內容究竟對大財團或對中小型企業有利,必須先釐清,這才是產創條例的價值與意義。

針對國民黨與民進黨之間的法案版本差異,蔡其昌說明,民進黨認為該條例中,應該要增訂產業扶助的專章;因為台灣正面對全球化的競爭,更面對馬英九執意要簽ECFA所帶來的衝擊,政府應該花更多的心思協助台灣中小企業的產業升級,民進黨認為這不應該淪為口號訴求,而是必須落在法律及政策層面的制定。

有關產業園區的設立部份,蔡其昌說,這其實就是「炒地皮」條款,因為如此寬鬆的規定,連私人企業都能作為開發的申請主體,且園區住宅比例皆無明確規劃,顯見未來各式各樣園區,只會讓台灣地價飛漲、更讓台灣財團炒地皮現象再起,國土使用紊亂。因此,民進黨認為,為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產業園區的開發,不應該在條例中給予這麼多的空白授權。

蔡其昌強調,民進黨與國民黨的版本最大的不同,就是希望該條例立法完成可以帶給台灣的是經濟的成長、投資環境的提升,讓企業的經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

另外,針對媒體提問有關施顏祥提出「營所稅從25%降為20%,今年1月才實施,再降為17.5 % ,稅收將減少新台幣 403 億元,如果再依民進黨團主張取消 4 項租稅優惠稅收可增300 億元,總計稅收約減少103 億元」的說法。

蔡其昌回應,施顏祥身為部長,不應該像政客一樣,斷章取義,更不應該毫無專業水準的隨意指責民進黨所提的版本。民進黨提出降營所稅17.5%,是把產創條例中28、29及31條中所規定租稅減免的這筆錢,轉為調降營所稅的財源,所以並不會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

蔡其昌最後反問,如果將這三條﹝28、29及31﹞廢除,政府將會增加一筆稅收,那麼這筆錢該如何運用?很清楚的,國民黨版是用在研究發展及人才投資抵減、營運總部海外所得、物流中心等租稅優惠上;但民進黨認為,能做這些事情的,基本上都是比較大的財團或企業,至於多數的台灣中小企業,能符合規定並申請到稅務抵減的,其實非常少數,這非常不公平。(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