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昨晚發布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摘要,指兩岸簽署經合協議,可提高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率0.63個百分點。報告中指台灣仍對中國大陸有設限。對此,台灣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坦承確有其事,他透露,馬總統已告知中國大陸,台灣農業有 830項不會開放,而且仍會爭取工業部份項目保留不開放。

報告也對簽署協議提出四項建議,包含逐步有序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儘快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兼顧雙方利益,實現互利共贏及加強兩岸產業合作。

對於這項報告指稱台灣仍設限。台灣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說,「一點也不意外」;台灣除830項農業不開放外,仍會爭取工業部份項目保留不開放。

由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對外經貿大學、南開大學組成的聯合研究組公佈了對「兩岸經濟合作協定研究報告」的摘要說明。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兩岸簽訂經濟合作協定的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兩岸優勢互補,最大可能地促進兩岸互利雙贏。希望在雙方各自做好準備後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協定的工作,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促進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和經濟合作機制化。

但報告舉例說,兩岸仍有一些經貿往來未正常化,例如中國大陸部分商品輸台受限、赴台投資受限、台灣不開放高端產業到大陸投資等,不僅阻礙擴大兩岸經濟合作,更不利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的順利推進。

黃志鵬說,對於中國大陸相關報告所提內容,「一點也不意外,我們的確有2000多項尚未開放。」他說,這2000多項包含總統馬英九已告知中國大陸的農業不開放項目,計830項;另工業1000多項部份,也會爭取保留部份項目不開放。

有農民團體憂心830項農業不開放,主因是受世界貿易組織 (WTO)架構保護,簽署ECFA後,將不受WTO架構保障而開放。黃志鵬說,他無法就中國大陸的作為做回應,但馬總統已告知中國大陸,台灣農業有 830項不會開放。

爭取工業部份項目保留不開放,是否因為有其必要性而執行?他僅重申前述回應。

另經濟部投審會指出,台灣已對中國大陸開放資本投資項目計192項,約占總體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