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瑞士司法暨警察部昨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從未接獲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請求,將存放瑞士資產匯回台灣。陳致中發表聲明,強調該報導與事實不符,因為相關文件是交給瑞士聯邦檢察署不是瑞士司法暨警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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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司法暨警察部發言人加利(Folco Galli)昨天答覆中央社詢問時表示,瑞士司法部從未接獲陳致中或扁家申請,要將銀行帳戶的款項匯回台灣,也表示台灣當局到目前為止,沒有向瑞士提出任何申請,要求將扁家的資產交還給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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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發表4點聲明中表示,為將瑞士銀行款項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接受調查,今年7月20日透過律師將他及太太黃睿靚完整簽署的文件,包括給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信函以及給銀行的匯款指令,一併交給特偵組,並正式聲請由最高檢發函給瑞士檢方,相關過程均有向院檢兩方陳報,有正式狀紙和筆錄可供查證,惟發函後迄今,他本人尚未接獲瑞士檢方的回覆。

陳致中昨天接受自由時報記者電話訪問時則表示,已在今年七月二十日透過律師葉大慧向特偵組遞出刑事聲請狀,請求瑞士承辦的檢察官Haldemann將凍結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都匯回國內指定的銀行帳戶,在特偵組建議下,還以紙上「寶昌公司」受益人名義,請求瑞士檢方將美林、蘇格蘭以及威格林等銀行資金全數解凍匯回台灣。

自由時報說,陳致中決定認罪後,早在今年一月就先主動請求瑞士的銀行解凍資金,但對方回覆必須由瑞士檢方同意外,另建議陳致中可在瑞士當地聘請律師,如此一來,款項解凍的速度會比較快。也因此,陳致中一邊擬文向特偵組表示可以依此管道將錢匯回台灣,另一方面則尋找瑞士當地律師協助,但此途徑將錢匯回台灣的方式並不順利。

陳致中表示,國內媒體報導,他從未向瑞士檢察官表示或聲請將銀行資金匯回台灣,與事實完全不符。

陳致中強調,自去年12月向檢方提出認罪協商,今年1月向法院認罪之後,夫妻兩人均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和協助將海外資金匯回的工作,絕無任何隱瞞或阻撓,今年8月間最後言詞辯論庭上,特偵組檢察官也清楚表示,他們確實有盡力將海外款項匯回台灣,此一內容,法院筆錄皆有記載,可供社會各界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