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北市社會局一名前社工督導涉嫌利用保管受監護宣告老人帳戶的機會,侵占超過1200萬元。檢方偵辦後查扣多款名牌包、手錶及精品,並交由士林分署進行拍賣。看到這則新聞,我認為真正值得我們思考的,不只是涉案者個人的行為,而是當弱勢長者的財產交由他人協助管理時,現有制度是否有足夠的監督機制。

社工的工作原本是協助需要幫助的人,而受監護宣告的長者,可能因為自身狀況無法完整處理財務,更需要受到保護。當管理者同時掌握帳戶與金錢,如果缺乏定期查核,就可能讓原本用來幫助弱勢的制度產生漏洞。

我認為,這類財產管理不能只建立在對工作人員的信任上。政府應建立更嚴格的查核制度,例如重要款項支出必須經過多人確認、定期核對帳戶紀錄,若出現異常的大額提款或轉帳,也應立即啟動調查。這不是不信任第一線工作人員,而是透過制度同時保護長者與認真工作的社工。

高齡化社會下,需要他人協助管理生活與財產的長者可能增加。真正完善的照顧,不只是提供生活上的幫助,也包括守住他們一生累積的財產。與其等事情發生後再追究責任,我認為更重要的是事前建立透明的監督制度,讓最需要被保護的人,不會因為無法替自己發聲而成為制度漏洞下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