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事件爆發後,多數人的注意力集中在一個問題:業者為什麼沒有及時通報?

然而,當一張張檢驗報告被攤在社會面前,另一個更值得公共衛生界警覺的問題逐漸浮現。

同樣涉及苯(a)駢芘(benzo[a]pyrene, BaP),為什麼不同時間、不同檢驗可以出現1.6、4.6、8.0甚至8.1 μg/kg的數字?

哪一張是真的?還是每一張都可能是真的?

這不是文字遊戲,而是台灣食品安全制度中一個長期被忽略的問題:我們有很多實驗室,但是否已建立足以支撐重大食安危機的「國家檢驗能力」?

食安不能只問「有沒有驗」,還要問「這個數字能不能被重現」

一般民眾對食品檢驗的想像很簡單。

拿一瓶油送進實驗室,儀器跑完,螢幕跳出一個數字。

1.9是合格,2.1是不合格。

然而,真正的分析化學從來沒有如此簡單。

食品檢驗至少包括抽樣、樣品保存、均質化、前處理、萃取、淨化、儀器分析、標準曲線與結果判讀等步驟。任何一個環節發生差異,都可能影響最後數值。

食藥署的「檢驗機構實驗室品質系統基本規範」明確要求實驗室評估量測不確定度,而且連「源自抽樣的不確定度」都必須納入考量。食品化學檢驗方法確效規範也特別區分「重複性」、「中間精密度」與「再現性」;其中,再現性所回答的正是:不同實驗室使用檢驗方法後,能否得到具有一致性的結果。

所以,中聯油脂事件真正提出了一個非常專業、卻與全民健康直接相關的問題:

當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台灣不同實驗室得到的數據,究竟具有多少可比較性?

這才是1.6到8.1背後最值得追查的問題。

有認證,不代表每一個項目的能力完全相同

台灣並非沒有食品實驗室認證制度。

食藥署目前有食品認證檢驗機構制度,目的之一就是了解不同檢驗機構間的檢驗表現。

但社會必須理解一件事:

「這是一家認證實驗室」,不等於「這家實驗室對所有食品、所有基質、所有污染物,都具有完全相同的分析能力」。

尤其BaP是微量分析。

在ppb等級的世界裡,樣品前處理、基質干擾、回收率、定量極限及儀器狀態,都可能成為重要變因。

因此,真正應問的不是:「這家實驗室有沒有一張認證證書?」

而是:「這家實驗室對這個分析物、這種食品基質與這個濃度範圍,能力究竟如何?」

這是完全不同層次的監管問題。

台灣需要的,不只是「認證」,而是高風險項目的能力地圖

目前食藥署已建立認證實驗室名單及認證項目管理,也透過能力試驗了解實驗室間表現。這些制度是重要基礎。

但中聯油脂事件提醒我們,重大食安危機需要再往前一步。

台灣應建立一張「國家食安檢驗能力地圖」。

對BaP、黃麴毒素、戴奧辛、重金屬、重大致病菌等高公共衛生風險項目,政府不應只知道「哪幾家可以驗」,而要進一步掌握:

哪些實驗室實際長期執行此項檢驗?一年分析多少件?

最近一次能力試驗表現如何?對不同食品基質的檢驗能力是否相同?

其定量極限與量測不確定度為何?遇到重大事件時,一天可以處理多少樣品?

這些資訊決定了一個國家真正的食安應變能力。

疫情時,我們很快理解「PCR檢驗量能」的重要。

因為一天只能驗一千件與一天能驗十萬件,是完全不同的國家防疫能力。

食品安全也是如此。

實驗室不是食安事件發生後才臨時尋找的外包廠商,而應被視為國家公共衛生基礎設施。

最大的漏洞,可能從「抽樣」就已經開始

中聯油脂事件中,社會看到不同檢驗數值,很容易立即聯想到儀器不準或實驗室能力有問題。

但真正的第一個問題,其實可能發生在樣品進入實驗室以前。

那就是抽樣。

一個大型儲槽可能儲存數百甚至數千噸油品。送進實驗室的,可能只有數百公克樣品。

問題是:這數百公克,真的能代表整個儲槽嗎?

這正是抽樣科學最困難的地方。

這也是台灣下一階段食安改革必須重新思考的地方。

對大型儲槽、船艙、大宗原料與高度不均質食品,是否應建立更明確的風險導向抽樣標準?

誰可以抽樣?抽幾個點?如何混合?樣品如何封存?

企業送驗的樣品與主管機關採樣,是否具有相同法律證據力?

如果第一個步驟沒有標準化,後面再昂貴的質譜儀,也救不了一個錯誤的樣品。

一張「合格報告」,不應自動消滅前一張紅燈

另一個值得制度反思的問題,是覆驗文化。

企業第一次驗出超標,合理反應當然可能是:「是不是檢驗出了問題?再驗一次。」

科學本來就允許確認。

問題是,如果第一次4.6,第二次1.6,我們應該怎麼辦?

現在最危險的思維是:第二次合格,所以第一次作廢。

這在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事件中並不合理。

不能用一張比較好看的數字,直接把前一張紅燈擦掉。

覆驗的目的應該是解釋差異,而不是挑選答案。

台灣需要「國家參考實驗室」,不是每逢危機才開始比數字

美國FDA近年推動LAAF食品分析實驗室認證制度,其政策目的之一,就是透過統一要求與FDA加強監督,提高特定食品檢驗的準確性與可靠性;LAAF並要求實驗室針對申請認證的檢驗方法具備ISO/IEC 17025認證基礎。

台灣不必照搬美國制度。但應建立自己的「重大食安危害國家參考實驗室」。

它不一定全部由政府親自檢驗,而是針對高風險危害項目,指定具有最高技術能力的國家級參考節點。

國家的功能不是宣布「A實驗室對、B實驗室錯」。

真正的任務是找出:為什麼A與B不同?

因為只有找到差異來源,下一次才不會再發生。

能力試驗不能只是取得認證的考試,而應成為國家預警系統

食藥署2026年度能力試驗的目的即包括了解檢驗機構間的檢驗能力。

但能力試驗不能只看「通過或不通過」。

政府應分析國內是否只有少數實驗室真正具備高階分析能力?

如果一個重大污染物,全台只有極少數實驗室能穩定分析,那不是實驗室自己的問題。

那叫做:國家檢驗韌性不足。

我們需要備援能力。需要人才梯隊。需要標準參考物質。需要跨實驗室比對。

更需要在危機發生以前,就知道自己的弱點在哪裡。

台灣食安下一場改革,應從「檢驗數字」走向「檢驗科學」

中聯油脂事件最後的污染原因與各項責任,仍應等待完整調查與司法證據。

但截至7月12日,食藥署已公開表示,中聯接連出現三起BaP超標案例,且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對中聯原留樣檢體的結果,與下游業者自行檢驗結果不一致;官方因此要求停產,未釐清原因前不得復工。

這已經足以讓台灣嚴肅面對一件事:

食品安全不能只相信數字,我們必須建立產生可信數字的制度。

一個成熟的國家食安體系,應該在危機發生以前,就已經知道誰負責抽樣、誰具有最高分析能力、不同結果如何比對、哪一家是參考實驗室,以及數據出現矛盾時應啟動什麼程序。

我們需要的,不是更多張檢驗報告。

而是讓同一個風險,在不同實驗室、不同時間與不同人員手中,仍能得到足以支持公共決策的可信答案。

食安的最後一道防線,不只是法律,也不是一台幾千萬元的質譜儀。

而是一個國家,能不能穩定地把真相驗出來。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