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聯合報》深入報導一起震撼司法與勞資圈的判決,臺灣高等法院在最新判決中,針對一起超商員工因疲勞漏結 75 元燕麥奶拿鐵而被雇主控告業務侵占的案件,罕見地在判決書中寫下大篇幅的「旁論」。法官振聾發聵地痛斥資方,雇主本可透過勞基法或內規處理,卻祭出最嚴厲的刑事訴追,根本是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並重申「司法資源不可成為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法官更直指,這種將管理漏洞與營運風險完全轉嫁並歸咎於弱勢基層勞工的作法,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
試問,像教育部這樣冷血的資方,不就活脫脫是高院此案中所痛斥的「惡意雇主」?當基層教師被制度霸凌、被惡意勒索時,代表資方的教育部長,難道給全台教師一個交代都齒冷嗎?
當司法悍然拒絕成為「以刑逼民」的私人威嚇工具時,我們轉頭看向高喊教改與保護兒童的教育現場,卻驚覺教育部的「校事會議」新制,正每天以合法的外衣,將國家行政與司法資源,雙手奉上成為不肖投訴者「以刑逼民」的免費勒索管道。
- 無傷、能出遊、拒上課:家長正式報案刑事傷害的「零證據」荒謬劇
在基層校園內,天天都在上演荒謬的「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以筆者近期參與的一起令人痛心的濫訴案為例:老師僅因喚醒睡覺同學而不慎發生肢體觸碰,投訴家長在毫無驗傷單、亦無任何診斷書證明成傷的情況下,不僅發動了校事會議的行政公審,更直接前往警局正式報案「刑事傷害罪」,將「以刑逼民」的威嚇大刀直接架在老師脖子上!
事發後,該名學生仍能愉快參與校外教學、與同儕歡樂共處;學校為了保護學生,還特意貼心提供「無須與該教師接觸」的線上課程,孩子卻從未上線就學。種種跡象顯示,孩子不到校的癥結在於家長的主觀意志操控,而非體制所指控的「教師不當管教」。
一個「無傷、能出遊、拒上課」的零受創事實,在正常的法治社會中,連基本的民事訴訟門檻都達不到。然而,在教育部的畸形體制下,投訴者不需負擔任何舉證失敗的實質成本與法律責任,就能啟動行政調查與刑事偵查。這種兩線夾擊的極端手段,帶有濃厚的報復與威脅意圖,這難道不就是高院判決所痛斥的:「將嚴肅的司法與行政資源,當成私人要脅與管理的工具」嗎?
- 1,325 名調查員的大刀,換來低於 4% 的解聘率
依據教育部自己最新統計,校事會議最終審議判定達到解聘、不續聘、停聘的實質成立率,竟低於 4%(約僅 3.3%)。這項由官方端出的數據,正是打擊這條校園惡法最強大的迴力鏢。
這意味著,校園內有高達 96% 以上的國家行政調查資源,正被濫訴者、甚至是「勒索者」當成「免費的威嚇工具」。再看看教育部目前建置了高達 1,325 名的校事會議調查員人才庫,其規模之龐大,竟然直逼全台灣維護社會治安的正式檢察官總數(約 1,460 人)。教育部不是司法單位,竟然搞了一套規模驚人的「平行司法系統」,其目的根本不是為了精準汰除極少數的不適任教師,而是精緻地為濫訴者提供炸裂校園的核子彈。
投訴者只要踩著「校事會議動輒能讓老師丟掉工作、身心俱疲」的體制恐懼,配合刑事傷害罪的濫訴,就能在檯面下對第一線教師進行私下勒索或逼取財物,害怕的老師紛紛被逼得自願給付賠償金求和,或者乾脆心灰意冷提前退休,甚至,更有認真的老師被逼上以死明志之路。
- 教育部長應停止轉包經營風險!
高等法院的旁論告訴我們,一個健全的體制,必須具備「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並落實「慎刑」思維與「無罪推定原則」。但在現行的校事會議中,我們只看到教育行政首長為了政治正確而自保,將所有通報與政策經營風險,全數由教師用身心健康與職業生涯去硬扛。這與超商案中,那些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刻意排單人班,員工疲累為提振精神因此漏結。勞累下的營運風險完全轉嫁給基層勞工,這樣的無良雇主,究竟有何兩樣?
我們呼籲教育部,立即在校事會議前端建立如同司法「駁回機制」的防波堤。對於沒有驗傷單、沒有診斷書、甚至學生活動軌跡完全正常的惡意刑事傷害投訴,應有保證金與懲罰條款。
教育部長不要再躲,應該立刻出來「踹共」!停止讓校事會議與刑事司法成為精緻化的合法勒索溫床,別讓國家嚴肅的教育行政資源,當不肖勒索者的免費保鏢!
文/柯至軒
桃園市國中教師/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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