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停止政務委員兼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職務,不只是一起職場霸凌事件,而是台灣對外經貿談判體系的重要人事異動。行政院調查認定楊珍妮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行政院長卓榮泰隨後宣布,自七月一日起停止其政務委員職務。若霸凌屬實,政府依法究責,社會不會反對;但此案發展至今,程序是否足以服眾,已成為另一個問題。
《路透社》(Reuters)也報導此案,關注焦點並非單純職場霸凌,而是台灣最高經貿談判官遭停職,可能牽動對外經貿談判體系的穩定性。這正說明,此案不能只被視為行政院內部人事處理,而是涉及政府治理、談判延續性與國際信任。
目前本案至少出現三種說法。行政院認定部分霸凌成立;楊珍妮公開喊冤,質疑調查欠缺正當程序,部分認定偏採單方說法,並表示不排除循法律途徑維護名譽與權益;逾三十位經貿辦同仁則發聲力挺,表示在辦公室內未感受霸凌,並認為外界描述與實際情形有相當落差。
這些聲明不代表行政院調查一定錯誤,也不能直接證明楊珍妮沒有責任。但當行政院、當事人與長期共事同仁的說法出現明顯差異時,行政院更有責任把調查程序、證據基礎與認定標準說清楚。否則,社會看到的不是完整真相,而是各說各話。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也提醒兩個問題:顏慧欣生前若已向卓榮泰反映相關情況,行政院為何未能及早處理?調查報告出爐後,為何又拖了數日才作出停職決定?這些疑問未必等於政治鬥爭,但足以顯示行政院在前期掌握、後續調查與最終處分上,都有必要向社會交代清楚。
楊珍妮不是一般行政官員,而是長期負責對外經貿談判的高階政務官。她的去留,不只是個人人事問題,也關係台灣對外談判團隊的穩定性。若行政院認為她已不適任,當然可以依權責處理;但依法行政不是行政首長一句話就讓人下台,而是必須讓重大處分經得起事實與程序檢驗。
顏慧欣的離世令人遺憾,也提醒政府必須正視高壓公務體系的職場文化。但真正改革,不是找一位高階官員下台就算交代,而是建立公平、透明、可受檢驗的調查制度。反霸凌沒有錯,究責也沒有錯;錯的是,如果程序無法讓人信服,再正當的目的也會失去公信力。
楊珍妮可以被究責,也可能確有管理失當;但程序正義不能留下問號。行政院若要讓反霸凌成為制度進步,就不能只公布處分結果,而應完整說明調查如何進行、證據如何採信、責任如何認定。唯有如此,責任政治才會建立在法治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輿論之上。
(作者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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