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承受烏克蘭戰爭壓力的歐洲,至今仍然在安全領域出現尖銳的悖論。作為歐陸唯一核武國家的法國,試圖把自身核嚇阻提升為歐洲安全的戰略支柱,並邀請各國加入其核保護傘。
另一方面,象徵德法防務一體化雄心的未來空中作戰系統(Future Combat Air System)卻在第六代戰機核心項目上再度崩解。這不只是歐洲軍工合作的再次失敗,而是歐洲長期性的戰略問題。無論外部威脅如何,德法兩國的合作總是開高走低,大敵當前依舊合作困難;當烏克蘭戰爭證明歐洲必須團結,德法卻持續陷入「誰來定義歐洲防務」的核心矛盾。
未來空戰系統原本是德法和西班牙共同打造下一代空戰體系的旗艦工程,目標不只是替代法國的陣風戰鬥機(Rafale)與德國、西班牙的歐洲戰鬥機計畫,更要整合有人戰機、無人僚機、作戰雲、感測器與跨域指管系統。換言之,它不是一架飛機,而是一整套未來戰爭系統的核心。
正因如此,專案的主導權不只是商業問題,而是戰略主權(Strategic Autonomy)問題,國家在關鍵領域的獨立與自主決策能力。對法國而言,達梭(Dassault) 掌握戰鬥機設計傳統,未來空戰系統的「心臟」是新一代戰機;對德國與 Airbus 而言,未來空戰系統的核心更像是網路化戰場管理與多平台整合。
兩者表面上爭的是工作分配,實際上爭執的是未來歐洲空權的本體論問題:歐洲所想像的空戰究竟是一架展現主權的戰機,還是實現去中心化的供應鏈網路?
第一個根本原因,是德法戰略文化並未因烏克蘭戰爭而真正融合。法國的防務思想長期圍繞「戰略自主」、「核嚇阻」與總統主導的高政治決斷。巴黎可以接受北約,但不願把歐洲防務完全鎖定於美國安全保證之下,但是德國則相反。
即使在「時代轉折」演講(Zeitenwende)之後,柏林啟動大幅增加國防支出,德國的安全想像仍深嵌於北約、美國核保護傘、議會監督與多邊程序之中。法國希望戰爭迫使歐洲更能自主行動,但德國的實際採購與戰略調整,仍偏向跨大西洋與現成裝備,而非長期歐洲共同研發。這使法國看到的是德國缺乏歐洲雄心;德國看到的則是法國單邊、過於強硬且政治化。
第二個原因,是核嚇阻問題使未來空戰系統不可能只是一般軍購合作。法國戰機必須服務於其核任務,包括未來替代陣風戰鬥機、搭載空射核巡弋飛彈、並可能具備航空母艦的操作能力。德國則沒有獨立核武,也不可能在政治上把空軍主力機種完全綁定於法國的核戰略需求。
法國近來提出更明確的歐洲核保護傘討論,表面上是強化歐洲安全;但對柏林而言,問題在於:若法國保留核武使用的最終決定權,德國如何向國內社會與歐洲夥伴說明其「共同」性?若德國要求共同規劃與平等保護,法國又如何避免觸碰其第五共和以來的核主權核心?
因此,法國的核保護傘主張與未來空戰系統崩盤不是兩件孤立事件,而是一體兩面:巴黎要歐洲承認法國戰略能力的特殊地位;柏林則要求能力、風險與決策權之間必須更對稱。
第三個原因,是國防工業合作中的「Juste Retour」(理所當然的報償)的邏輯,已經與當代的高科技戰爭體系不相容。傳統歐洲軍備合作常以參與國出資比例換取相應工業回報,藉此安撫國內企業與就業利益。但第六代戰機、人工智慧、作戰雲、隱形設計與感測融合高度依賴系統架構控制權;若每一項核心技術都依國旗分割,最終結果通常是讓技術碎片化,未能有一方取得完整的技術自主能力ˋ。
未來空戰系統與主地面作戰系統(Main Ground Combat System)自2017年啟動以來,即持續受工作分配、產品規格與政治介入困擾。換言之,德法兩國不是不知道問題,而是一直用政治象徵壓制國防工程的現實。
第四個原因,是烏克蘭戰爭改變德國的時間感。對法國而言,大型歐洲研發計畫是通往長期戰略自主的道路;對德國而言,俄羅斯威脅使「可立即取得的能力」更具政治優先性。
柏林在防空、重裝甲、彈藥與空軍更新上的壓力,促使其傾向購買現成裝備或強化既有工業基礎。皇家聯合研究所的分析指出,未來空戰系統與主地面作戰系統必須一起理解:德國陸戰工業因歐洲重整軍備而重新獲得市場信心,柏林不再必須為了保住未來空戰系統,而在主地面作戰系統上向巴黎妥。戰爭愈迫近,德國愈重視短中期可部署的能力;法國愈強調長期主權能力。共同威脅沒有創造共同時間表,反而放大彼此優先順序的差異。
第五個原因,是歐盟層級的防務工業政策仍無法馴服國家主權。歐盟的《歐洲防務工業戰略》(EDIS)主張到2035年前強化歐洲防務工業準備,鼓勵更多共同採購與歐洲內部投資,並降低對非歐盟裝備的依賴。
歐盟可以設計誘因,卻不能替成員國決定威脅認知、核武政策、出口規則與產業方向。德法合作之所以反覆觸礁,是因為它經常被當作「歐洲政治象徵」啟動,卻缺乏足以約束企業、軍方與議會的治理機制。歐盟有戰略自主的語言,卻沒有真正的戰略主權。每個國家都尚未做好自主的心理準備,以及徹底擺脫美國保護傘的決心。
因此,歐洲未來空戰系統的崩盤不代表歐洲防務合作必然終結,而是必須告別舊有局限於軍工產業的模式:以德法政治宣示先行、工業分工、戰略差異暫時擱置的模式,已無法支撐高強度戰爭時代的軍備創新。未來歐洲若要避免重蹈覆轍,必須承認三個現實。
其一,共同研發必須承認政治現實;有些項目應採模組化、開放架構與互通標準,而非強行製造單一平台。其二,核武政策、航母航空兵,與戰術空軍更新涉及國家生存政治,不能假裝只是工業分包的層面。其三,歐洲戰略自主若要成立,必須先形成「誰決定戰略」的制度,以及核威懾在內的核戰略與政策。
法國提出的核保護傘與未來空戰系統的矛盾,共同揭示歐洲今日的核心困境:歐洲正在重新發現權力政治,卻仍以後主權時代的程序語言處理軍事主權問題。烏克蘭戰爭逼迫歐洲增加軍費、重啟軍工、思考核嚇阻;但它沒有自動產生歐洲戰略共同體。
相反地,戰爭把德法之間長期被歐盟話語包裹的分歧重新暴露出來。巴黎要的是一個能承認法國戰略特殊性的歐洲;柏林要的是嵌入北約、程序可控、工業利益平衡的歐洲。兩者都自稱在捍衛歐洲,但它們想像的歐洲並不是同一個。
歐洲如果持續以「德法雙引擎」作為生產共同戰略的核心,當下一次當戰略自主遇上核主權、工業主權與戰爭的壓力,仍然會面對政策的分裂,並且再次暴露出戰略自主只能是一種想像。
歐洲若要在後美國時代的安全保證不確定、俄羅斯威脅長期化、以及亞洲軍事技術競爭加速的時代維持戰略能動性,就必須從象徵性整合轉向功能性整合:少談歐洲大敘事,多建立可執行的共同需求、共同標準與共同指揮關係。
歐洲知道自己必須團結,走向戰略自主,卻尚未決定願意為團結放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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