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由民政部等十一個部門聯手推行「互助養老」政策,喊出鼓勵低齡、健康老人照顧高齡或失能老人的非營利模式,並設定在二0三0年將城鄉社區覆蓋率提升至七成以上。官方將此舉包裝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創新方案,但其背後透露的,卻是截至二0二五年底高達三點二三億的老年人口壓力,以及國家財政在養老資源配置上的捉襟見肘。這場號稱「互助」的集體自救,實質上是一場將國家照護責任轉移給社區與個體的低成本安排。
「互助養老」聽起來溫馨,實則隱藏著體制性的不負責任。台灣在面對高齡化時,雖也提倡社區共老與志工服務,但核心仍建立在國家財政補貼、專業居家照服員制度與嚴謹的法律規範之上。反觀海峽對岸,這項政策高度依賴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志願者,既缺乏穩定的資金支持,更缺乏制度化的安全保障。當「老老照顧」發生意外或照護品質不佳時,其法律責任與風險,最終仍是由脆弱的底層老人與家庭自行承擔。
更嚴重的是,這項政策再次撕開了中國城鄉發展極度不均的社會瘡疤。農村地區長期面臨青壯年人口外流、養老金與醫療資源極度匱乏的困局。當城市老人或許還能在一線社區進行實驗時,留守在農村、缺乏資源的孤苦老人,卻被迫要「自己想辦法」互相扶持。這種缺乏公平分配的政策,只是在體制無力負擔時,將包袱拋回給最弱勢的群體。
看著這項政策,台灣不應只將其視為對岸的社會新聞,而應引以為戒。高齡照護是一門高度專業且需要龐大公共財政支撐的社會工程,絕非一句「自願互相幫扶」便能交差。在深化長照政策時,必須引以為戒,堅守國家社會福利的底線,唯有建立在穩健財政與專業制度上的長照,才是免於讓銀髮族陷入集體焦慮的真正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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