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日新聞在4月7日發表的一篇標題為「酷的夢翻車2萬人退訂頻道!爆私下酸台灣人自卑 至今沉默無回應」的報導,關於近期知名法國網紅酷的夢於Threads上發布的一篇徵員工的貼文,文章下面有一名自稱前員工的人出來爆料,指稱酷其實是一位慣老闆,疑似違反勞基法,私底下還說台灣人很自卑,自己不管做什麼都會有人看,但全文除前員工單方面說詞外,並無其他證據。在未有其他實質證據的情況下就寫出這樣的文章,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關於這次事件的報導,幾乎都是在僅以爆料前員工說詞為證據的情況下撰寫的,並未有其他證據顯示該名網紅存在違反勞基法的情形,且對於標題所寫「爆私下酸台灣人自卑」,內文也只提及疑似是在某場大學演講時發表的言論,既未指出具體是哪間學校,也未提供影片或聽講學生的感想作為直接證據。單單依靠一名前員工的發言就下如此聳動的標題,實在令人難以認同。
類似事件在以前就發生過無數次,但是直至今日,我們依然可以看到僅僅依靠某些網友的片面言論和其他新聞的報導,自身未經任何查證,就以聳動標題和內容發表惡臭不堪的內容。這種行為既未服務於大眾,甚至不符合新聞倫理,單單只是為了流量和點閱率的方式令人作嘔,且這些媒體事後並不需要付出任何責任。散布假消息屬於違法行為,但這些媒體在散布假消息後卻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當事者受到的任何損失他們也不用負責,這合理嗎?這非常不合理。
筆者認為政府應該擬定相應的法律以遏制類似的情況。媒體擁有的資源十分龐大,假消息的散布速度非常快,若不以法律來制約媒體,強制要求他們改善資訊查核和內部審查機制,未來可能威脅到的就不僅僅只是某些人的個人聲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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