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寵溺慣壞妻子討好親友,結黨營私,合理化濫查暴力侵害妻子親友同事個資!一邊拿人民納稅錢薪水,一邊濫權欺壓人民!」
「我是副所長,為了爭按摩女傷害情敵,所以要濫查暴力侵害人民個資,留紙條嗆「XX是不是很爽」!」
「我是刑警爸為了溺愛孩子擋債,要濫查暴力侵害台灣人民個資!」
賴清德總統,您內閣任命的警政署長張榮興,強調「警紀大於績效」,並嚴格要求,所有警察同仁必須有所警惕。因為警察風紀是優於一切,張署長是四十年經歷的老經驗台灣警察,提到再好的績效都抵不掉一件風紀案件,除了濫權會害自己身敗名裂,也會影響整個台灣警察團隊。
前些日子,新北市地檢署10月16日指揮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和調查局人員,兵分多路前往三重分局、中和分局等地搜索,帶走2名刑警,懷疑他們任職於新北刑大期間,涉與詐欺及毒犯私下進行條件交換,洩露車籍等個資。檢方複訊後,三重分局偵查隊陸姓小隊長深夜以15萬元交保,另一警遭聲請羈押禁見。
賴總統您有聞到嗎?已有一股腐敗氣味從台灣警界傳出,那是台灣警察界內部出現嚴重腐化的警訊。
台灣社會新聞仍有不肖腐化員警,持續出現合理化濫查民眾個人資料,從腐化警員被慣壞的妻子教唆、貪色偷查正妹個資、窺探隱私到販賣給徵信社、討債集團與二手車商,甚至勾結詐團幫派,重創警察形象和執法威信,現在警政署已實施專案稽核因濫查情形嚴重,涉及不法一律懲處、送辦。
警察腐敗是警察瀆職的形式,在世界上部分國家主要城市的警局,都會有內務部門以調查可能腐敗案例或其他的脫序行為。像英國的獨立監警會(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也是功能類似的組織。警察腐敗在台灣是顯著且廣泛的問題,像巴西、印度、墨西哥、俄羅斯、烏克蘭與部分國家都是警察只聽執政官員命令,不重視公民人權,為腐敗懦弱較嚴重的積弱不振落後地區的範例。
而部分不肖警察腐化與台灣國家公權力及公信力有緊密關聯,當台灣這個國家執法人員因貪腐而無法公正執法,不僅會破壞社會秩序,更會動搖政府的合法性基礎,使國家公權力與公信力名存實亡。
「凡查過必留下痕跡」,若員警查詢對象與公務、案件無關,督察人員會要求員警說明,若理由不正當就會懲處。
而台灣警察腐化對公權力與公信力的影響,已出現公權力系統性濫用與扭曲現象,警察的職權應服務公共利益,但當警察為個人利益(如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而執法時,公權力便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當合理化警察濫查台灣人民個資,部分腐敗的警察會選擇性地執行法律,為所欲為,對行賄者寬鬆,對無辜者嚴苛。這不僅造成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也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削弱國家法律的法治威嚴。
而現在部分濫查個資的腐化警察已與犯罪集團勾結,形成嚴重的系統性問題。他們不僅無法打擊犯罪,還可能成為犯罪活動的保護傘,使社會治安雪上加霜。
更嚴重的是,警察腐敗直接導致一個國家的公信力的流失崩潰。
台灣警察是台灣公民最常接觸的政府代表,他們的一舉一動直接影響民眾對政府的觀感。當民眾發現警察貪腐或濫權,就會對整個警察體系乃至政府產生不信任感。警察腐敗代表法律無法被公正執行,法治精神蕩然無存。民眾會認為法律只保護有權有勢者有關係者,而非所有台灣公民,從而不再相信台灣國家法律制度。
而當台灣人民對執法單位失去信心,認為抗議和批評無法改變現狀,可能會轉而訴諸公民不服從或更激烈的反抗手段,進一步破壞社會秩序。
台灣部分不肖警察合理化濫查無辜老百姓個資,這些不肖腐化警察的槍械設備、訓練、薪水都是國家人民給你的,你反過來為了私慾利益,為所欲為,合理化欺壓國家人民,警察腐敗是一個國家治理的嚴重警訊。這不僅僅是個別人員的道德缺德問題,更會系統性地侵蝕法治根基,最終導致國家公權力與公信力的徹底瓦解。此次賴政府唯有透過全面且深入的警政改革,才能重建警民互信,恢復社會對台灣這個國家公權力的信心。
「警紀警辦」,部分不肖腐化失格警察,你的法職權不是寵溺慣壞的妻子家人友人、詐騙集團、幫派討債集團、藉端靠勢牟利團體給你的。
請賴總統督促警政署長張榮興,徹查濫查無辜台灣老百姓個資的腐敗警察,部分腐警趕快自行自首是最好選擇,而濫權侵犯個資記錄鐵證一直存在,你被抓只是遲早的問題。
警察違法後自首,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62條規定,有機會獲得減輕刑責的機會。 根據現行法律,在「犯罪未被發覺前」,向有偵查權的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陳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願意接受裁判,法院得減輕其刑。這稱為「得減主義」,意味著法官可以決定是否減刑,而非必然減刑,尤其會考量自首的動機是否出於真誠悔悟,而非投機取巧。無論是否自首,違法警察仍需對其行為承擔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如記過、免職等)及可能的國家賠償責任。自首是爭取從寬處理的一個因素,但不能免除法律責任。自首要件如下為1.未發覺前:犯罪事實或犯罪人身份尚未被有偵查權的機關發覺。2.告知事實:自動、完整地陳述犯罪事實始末。
為了貪利貪色溺愛討好親友,為所欲為濫用公權力破壞台灣國家公信力,而面對部分惡警瀆職違法查個資零容忍,犯罪侵害人民還自以為老大。針對濫權暴力侵害台灣人民個資人權的部分不肖失格惡警 ,除了立即停職+賠償+入獄外,必須送去台灣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天堂路。
台灣這個國家的警察所使用的槍枝裝備,均由國家編列預算採購,而這些預算的來源正是全體國民繳納的稅金。而台灣法醫楊日松已見證的貪腐警察事件 以及歸納證明濫用公權力謀私,最終必會面臨應有果報,「人在做,天在看」(台語)!
穿越千年,「孔子春秋筆法」是適合2026年的台灣政策/社會政策議題評論筆法;因行文採用「微言大義」,」。而春秋筆法有一功能會讓做出錯誤行為的人,不斷對號入座,只想到惱羞成怒要報復洩恨,卻不願意問自己有無此錯誤行為,進而改正其錯誤行為。
紙包不住火,你還以為在演台灣三立八點檔,自以為一手遮天嗎?
說到底,確實有做這些為所欲為,侵害他人個資隱私人權,需入獄賠償等錯誤行為,還在影射東影射西,難道沒有嗎?不要再無恥不知悔改,「見笑轉受氣」(Kiàn-siàu tńg siū-khì)!
「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對號入座有過不改,還整天紙老虎紙山豬,最主要是不能切實自我反省糾正,春秋筆法也讓台灣政治人物了解錯誤在哪裡,這樣才能避免再犯相同的錯誤,有過改之,對台灣這個國家社會利益都有多贏的效果!
楊日松為台灣法醫典範,經手許多重大案件,被譽為「台灣福爾摩斯」,並常被與同出身台灣的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相比較。而楊日松表示在擔任法醫期間,曾協助處理多名警察接連意外身亡或罹患怪病的案件。楊在受訪提到,曾有一批警察因涉及吞沒毒品、受賄或與黑道勾結,導致該單位多名員警在短時間內接連出事。部分涉案員警在正值壯年時突然暴斃,或是遭遇嚴重的交通意外。
失格貪腐惡警有人患上當時醫學難以解釋的怪病,全身潰爛或痛苦不堪,卻查不出具體病因。楊日松曾感慨,有些貪腐警察雖然避過了法律制裁,但其報應卻顯現在家人身上,導致家破人亡。楊日松明言:「人在做,天在看」。他認為法醫的工作不僅是檢驗遺體,更是為死者說話、尋求正義。他以此類案例警示後進,若利用公權力謀私,最終必會面臨應有的果報。
賴清德總統,台灣國家公權力,不容不肖腐化警察挑釁合理化對台灣人民施暴,警察腐化也代表國家公權力公信力名存實亡,所有台灣人為了這個國家的犧牲努力都將白費,革新台灣警紀,從嚴查嚴懲濫權、任意暴力侵害人民個資的腐化失格警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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