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老年化情況越來越嚴重,筆者接觸到越來越多,繼承而來的不動產共有案件。許多家庭在傳承祖產的同時,卻也悄悄埋下了一顆未爆彈。這些看似豐厚的遺產,一旦落入多位共有人之手,若大家意見分歧,往往會面臨價值減損的困境,這正是經濟學上著名的「公地悲劇」正在不動產領域的真實上演。

什麼是「不動產的公地悲劇」?

「公地悲劇」描述的是當一群人共同擁有一項資源時,每個人都傾向於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卻不願承擔全部的維護或管理成本,因為這些成本會由所有人共同分擔,最終,這項資源因過度使用、缺乏維護或管理不善而耗竭,導致所有人的利益受損。回到共有不動產,其邏輯如出一轍,例如:一塊由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祖地或老屋,大哥想留著傳承、二妹希望出售套現、三弟主張出租收租,而小妹則想自行使用,這種多元化的需求若無法達成共識,往往會產生四種負面效應:首先是管理真空,由於無人願意單獨承擔修繕費用,建物逐漸破敗;其次是決策癱瘓,當市場出現合適買家時,因共有人意見分歧而錯失交易良機;第三是協調成本攀升,光是討論租金分配、稅負分擔等日常管理事項就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最後是資產折價,潛在買方往往會因產權複雜而要求20%-30%的價格折讓。

台灣法律如何化解這場「悲劇」?

面對日益增多的共有不動產糾紛,台灣的《民法》其實提供了多元的解套機制。最理想的方式是共有人協議分割,透過協商將不動產實際分割、分配或變賣分錢。若協商破局,任何共有人都可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由法官依據專業判斷採取原物分割、變價分割或金錢補償等方式處理,其中變價分割因能徹底解決僵局,實務上最為常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土地法》第34之1條的多數決機制,只要符合「人數與持分過半」或「持分逾三分之二」的門檻,即可突破少數人的杯葛,讓不動產得以活化利用。這些法律設計不僅能化解家族紛爭,更能避免共有不動產因長期閒置而貶值,值得民眾深入了解與運用。畢竟,與其讓祖產在爭執中成為廢墟,不如善用法律途徑,讓歷代累積的資產真正發揮價值。

結語:化解共有困境,實現資產價值

不動產共有的困境,往往讓家族情感與經濟利益陷入兩難。作為專業地政士,我們見證太多因繼承糾紛而閒置荒廢的案例。這些法律途徑不只是冰冷的條文,更是化解家族僵局的實用工具,無論選擇溫和的協議分割,或是採取法律途徑,最終目的都是讓沉睡的資產重現價值。與其讓祖產在爭執中日漸凋零,不如善用現行法制,將繼承的負擔轉化為家族共榮的契機。這不僅是對資產的負責,更是對家族情感的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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