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上台以來,面對朝小野大的國會結構,行政立法溝通困難已成常態。民眾黨在立院議事實務上長期採取高度對抗民進黨的政治路線,而行政團隊本身亦難以提出有效突破策略,使得過去一年多,台灣政治持續陷於高度對立與施政阻滯之中。
雖然近期因台美關稅談判等議題,賴總統的民調略有回升,但民意如流水,不僅需要開源累積支持度,更需節流避免自我內爆。若在外部杯葛壓力已然沉重的情況下,執政團隊內部再頻頻出現治理失誤,任何施政成果都將迅速被抵銷。
近期引發爭議的「剩餘土石方之亂」,正是一個典型案例。此案並非單純政策溝通失當,而是在某位政務委員強勢主導下,形成跨部會失衡運作,最終迫使內政部與農業部忙於澄清善後,真正製造問題的決策源頭卻未曾出面說明,形成標準的「責任錯置型內爆」。
所謂剩餘土石方無處可去,其實正是該政委企圖以「農地改良」名義,讓營建土方回填農地的主要動機。然而,農業部早在110年即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明確規定,農地填土不得使用砂石、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其他不適合耕作之物質,正是為了封堵長期以來的農地亂倒問題。
若要以「農地改良」作為政策突破口,首先必須回到農業本質:哪些農地真的需要改良?其退化原因為何?是地力衰退、酸化、還是污染?不同原因是否應有不同處理方式?保存原生土壤是否比全面客土更有利於地力維護?若沒有精準土壤調查資料,卻直接建構全面性回填機制,極可能變成披著政策外衣的系統性毀農。
事實上,在相關跨部會會議中,農業部始終堅守農地保護立場,內政部亦多所保留,反而是環境部與資源循環體系態度相對消極,顯示政策推動本身即存在治理斷裂。如今政策失控引發社會反彈,卻只見執行機關承擔政治壓力,真正主導方向者反而隱身幕後,這正是行政責任體系失靈的縮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今年一月提出將「低窪地、農地改良回填」列為去化管道,原則上並非完全不可討論,但前提必須是完整的土壤條件調查、嚴格的土方品質檢驗、全程運輸科技監控,以及農業部實質審核權限。更根本的,仍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從設計源頭建立土石方減量規範,將減量納入工程評鑑與永續政策框架。
剩餘土石方之亂雖暫告一段落,但它所揭示的問題並未消失。在國會高度杯葛的政治現實下,賴政府若無法自我約束治理紀律,反而頻頻製造內部政策風險,即使藍白立委再如何消極對抗,民意流失的責任,最終仍會回到執政者自身。真正危險的,從來不是外部阻力,而是體制內部的自我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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