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馬防部相關案件,國防部迅速對外宣布拔官處分,強調嚴正軍紀、展現究責決心。然而,從已揭露的資訊與媒體報導來看,此案並非突發個案,而是歷經一段時間累積而成的結構性問題。在此情況下,僅以拔除一名現任幹部作為交代,不僅無法回應社會對真相的期待,更暴露出國防部長期以來「只處理結果、不檢視過程」的問責盲點。
 
依新聞內容顯示,相關問題早在現任主官上任前即已存在,卻未見國防部清楚說明事件的起始時間點,也未交代在問題發生、延宕乃至擴大期間,歷任指揮職、參謀職與政戰系統主官,是否曾掌握狀況、提出警示或採取必要處置。這樣的懲處方式,形同在輿論壓力下,急於找出一名「可以被看見的責任者」,卻刻意避開對整體指揮與管理體系的全面檢視。
 
軍隊是一個高度層級分工、責任明確的組織。指揮官負有決策與督導之責,參謀體系負有分析研判與建議責任,政戰系統更肩負掌握人員狀況、預警風險與穩定部隊的關鍵功能。若一個問題能在單位內長時間存在,甚至演變為必須拔官處理的重大事件,顯然不可能只是單一主官的失誤,而是多層級、多任期未能及時發揮功能的結果。
 
令人擔憂的是,國防部若持續以「止血式」懲處回應爭議,卻不回頭檢討制度與管理流程,將對國軍內部文化造成長遠傷害。當官兵看到,歷任高層可以全身而退,最終卻由某一人概括承受所有責任,只會助長保守、噤聲與避責的風氣。長此以往,沒有人敢提早揭露問題,更沒有人願意承擔改革風險,真正的問題反而被埋得更深。
 
國防改革的核心,從來不只是懲處個人,而是建立一套能夠「及早發現、即時修正、責任分明」的治理機制。對於馬防部事件,國防部真正該做的,不是止於拔官交代,而是回到事件源頭,全面檢視自問題發生至今,所有相關指揮職、參謀職與政戰主官是否有失職、怠惰或制度失靈之處,並對外清楚說明。
 
否則,今天是馬防部,明天可能換成其他單位;今日被推上前線承擔的,是某一位主官,明日也可能是另一個「被選中的人」。如果問責文化仍停留在找待罪羔羊,而非正視結構性問題,那麼真正需要被改革的,恐怕正是國防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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