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月曾出現張姓假律師,購買偽造法學博士學位,擔任某事務所顧問,還以律師自居接案營利,並透過在台中市府擔任約雇員的蔡姓大學同學、警友會認識的副所長等人,要求對方非法偷查民眾個資,檢方偵結依貪汙圖利、律師法及洩密等罪嫌,起訴張男等一共9人。
 
  在2021年間發生成大博士加入毒品首腦校園煉毒,其毒品市價超過1億元。張男不僅擁有成功大學化學博士學歷,還曾擔任該校黃福永教授的助理,及中央研究院基因體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被稱作「製毒博士」可謂名符其實。檢調發現,張男的加入緣於2020年間,蕭男因獲報得知張男急需用錢,趁機找上張男擔任製毒師傅,希望借用其專業協助調配毒品比例、化驗製毒原料品質,並以協助借款、支付檢驗費用為由誘騙張男加入。眼見有利可圖,張男一口答應,更藉著教授助理一職之便,使用成大實驗室的超導核磁共振儀設備進行檢測,黃教授也應細心警戒,需第一時間看到有人在團隊亂搞,及時報警制止。
 
  專業用錯地方走錯路,這不是在演反派「末日博士」(Doctor Doom)真實版,而張男習得博士學問力,應要研發救人藥物成為「救人博士」,非「製毒博士」。
 
  在東方世界中文「博士」一詞,源自中國古代的同名官職,指專門精通某一門學問或傳授經學的官名(例如漢武帝時的五經博士)。後來此一詞彙亦衍生為可指涉對特定的某一種專門職業精通的人,那是對有大學問之人的尊敬稱呼;而從西方世界來看,博士(Doctorate),是教育機構授予的最高一級學位,如某科系哲學博士、理學博士、文學博士、教育博士、工商管理博士、醫學博士。日常生活中博士學位會與姓氏相結合而被稱為某博士,而博士的英文和「醫生」一樣是「Doctor」。
 
  我記得在外國時和德國好朋友交流,他提及德國人對博士頭銜重視並尊敬,且應該要把每份證件、甚至門牌名字都改成加註「Dr.(博士)頭銜」,這是象徵性的社會地位尊重。這也是德國學術全世界前段班的原因,因為整個國家社會懂得尊敬「學問力」。
 
  貪錢愛慕虛榮的話,建議可以去學余英時教授,他靠學問力獲頒美國國會圖書館「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John W. Kluge Prize),也得到唐獎獎金新台幣5000萬元。
 
  博士用買的,沒有缺乏自信被合理化慣壞用騙的,學問力不足可以靠努力達到目標,你有多少斤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一直整天吵鬧抱怨和騙騙騙。而學問力專業用錯地方,害人害己害國家社會,對不起當年栽培你的恩師們和被你害到的無辜者。
 
  此兩案不是虛榮自欺欺人造假、專業用錯地方走錯路賺快錢,兩者必走向自我滅亡。行文最後,博士學問力的最終目標,就是要能夠貢獻所學,服務社會、救助大眾。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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